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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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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2017-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14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际”)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设立日期:1994年10月25日

经营期限:1994年10月25日至不约定期限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娄山关路85号东方国际大厦A座22-24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吕勇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319278

经营范围:经营和代理纺织品、服装等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三来一补业务,经营技术进出口业务和轻纺、服装行业的国外工程承包业务、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承办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产权经纪,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收到东方国际《关于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汇通能源股份的告知函》:东方国际于2017年3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68%。

本次权益变动前,东方国际持有本公司股份8,272,5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东方国际持有本公司股份7,272,5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4%。东方国际不再是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系东方国际卖出本公司股票,达到法定信息披露要求,未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汇通能源

股票代码:60060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娄山关路85号A座22-24层

股权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汇通能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汇通能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设立日期:1994年10月25日

经营期限:1994年10月25日至不约定期限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娄山关路85号东方国际大厦A座22-24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吕勇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319278

经营范围:经营和代理纺织品、服装等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三来一补业务,经营技术进出口业务和轻纺、服装行业的国外工程承包业务、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承办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产权经纪,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市国资委全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3、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吕勇明为东方国际集团董事长,周峻为董事兼总裁,肖义家、汪剑芳、朱健敏、徐士英、王佳为董事。

上述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无持有汇通能源股份的情况;最近五年未收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东方国际集团持有汇通能源股票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汇通能源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创业”,股票代码:600278)70.16%的股权。除此之外,未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企业资金使用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的12个月内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汇通能源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国际集团持有汇通能源827.2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6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7年3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727.2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94%。东方国际集团不再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汇通能源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汇通能源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字盖章: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7年3月10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置于汇通能源住所,以备查阅:

(一)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汇通能源股份的告知函》

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