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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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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7-021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7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崔国珍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不超过8亿元(含人民币8亿元),总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的公司债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7-022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

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科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的公司债券。

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关于汉柏科技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负面清单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比核查汉柏科技自身实际情况,董事会认为汉柏科技符合现行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 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汉柏科技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 本次债券发行价格或其确定方式/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具体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时汉柏科技根据发行情况及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三) 本次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1年付息1次。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债券期限及品种由汉柏科技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取选择适当时机以分期发行形式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具体发行方式由汉柏科技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本期债券不安排向股东优先配售。

(五) 担保情况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拟与汉柏科技签订《担保协议书》,协议约定由深圳高新投为汉柏科技本期公司债的按期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工大高新拟与深圳高新投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协议约定工大高新同意并确认,为深圳高新投上述担保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六)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由汉柏科技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七) 汉柏科技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汉柏科技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已聘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次债券进行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需根据正式版评级报告确定。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汉柏科技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做出一系列安排,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八) 本次的承销方式、上市安排、决议有效期等

本次债券由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发行承销。汉柏科技将视情况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挂牌转让。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九)募集资金的用途

1、补充前次募投项目投入的自有资金

2016年11月,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其中孙公司的“天津汉柏研究开发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云数据中心”项目(以下简称“云数据中心项目”)作为募投项目之一,计划总投资人民币8.45亿元。此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7.43亿元,扣除中间费用人民币0.29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4亿元。其中人民币5亿元用于云数据中心项目的建设,因此,“云数据中心项目”的开发建设尚存在缺口。

2、补充汉柏科技营运资金

根据汉柏科技的战略规划,未来几年汉柏科技还会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随着汉柏科技人工智能技术的成熟和产品化、云数据中心业务的推广,不但要大量的前期研发投入,同时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来扩大产能,有较大的资金需求。

3、配合上市公司整体资金营运。

作为上市公司的组成部分,汉柏科技将极力改善自身的融资规模和结构,以配合上市公司的整体资金运营。

(十)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负责处理汉柏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对公司的影响

汉柏科技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汉柏科技的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7-023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公司债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人民币8亿元);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工大高新”)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科技”)由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人民币8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公司债”)。

深圳高新投拟与汉柏科技签订《担保协议书》,协议约定由深圳高新投为汉柏科技本期公司债的按期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工大高新拟与深圳高新投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协议约定工大高新同意并确认,为深圳高新投上述担保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2017年3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3楼2308房

4.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5. 注册资本:485,210.5000万元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3012884

7. 营业期限:自1994年12月29日至2024年12月29日

8. 经营范围: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赁。

(二)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三)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担保协议书》项下汉柏科技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即本期发行公司债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期限:《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以该协议签署时间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子公司发行公司债,筹措资金,加快公司整体产业发展。汉柏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反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汉柏科技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健,资信状况良好,且随着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其具备偿还到期债务能力。公司为其进行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的原则,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红博广场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贷款期限为10年。截止本公告日,已偿还5,000万元,尚余3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9%),此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已实施的对外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7-024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3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3月30日 10点30 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哈特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30日

至2017年3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

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 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

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

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

真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2)。(二)登记时间

2017年 3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三)登记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哈特大厦20层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公司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哈特大厦20层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150006

电话:0451-86269048

传真:0451-86269032

联系人:张阿竹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3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回 执

截至2017年3月24日,本单位(本人)持有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