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518 公司简称:吉林高速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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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93,402,655.95元为基数,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9,340,265.60元,以现有股本1,213,20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0.48元(含税)的现金股利,总计拟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为58,233,600.00元。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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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主要从事收费公路的投资、建设、营运和管理,管理的收费公路总里程为151.7公里。
公司的核心资产是吉林省长春至四平高速公路(简称长平高速公路),长平高速公路自长春收费站至五里坡收费站,全长109.8公里,与沈四高速公路、长吉高速公路相连,通过连接线与102国道相连,是东北三省相互联系的重要路段。除长平高速外,公司还持有长春绕城高速63.8%股份。
本公司拥有长平高速公路的特许经营权,通过对路产进行收费、经营、管理实现资金还贷任务,并获得预期的投资回报。2012年6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实施四平(辽吉界)至长春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2015年10月30日长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主体已基本建成并试通车。长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完成后收费期限25年,自工程建成通车之日起计算。
高速公路的运输需求的强度与国家经济活跃程度紧密相关。2016年我国宏观经济继续处于长周期的底部,新结构、新经济、新动能在加速形成,传统产业也在继续深化调整。随着产业调整的深化,高速公路行业竞争也呈现出不断加剧的状态。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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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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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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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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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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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债券情况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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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约定及时付息兑付。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从2012年起委托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新世纪评级)对2011年公司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评级,2012年至2016年每年定期出具了《吉林高速2011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连续五个年度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及公司债券信用等级均为 AA级,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新世纪评级将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相关信息,仍将每年定期跟踪评级,并在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时公布跟踪评级结果。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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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是通行费收入)7.75亿元,营业利润2.59亿元,实现净利润1.93亿元。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0.84亿元,比年初增长12.02%,资产负债率57.54%,公司所有者权益30.08亿元,比年初增长5.2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高速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高油脂公司)、吉林高速德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诚物业公司)和吉林省高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能源公司)等4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股票简称:吉林高速 证券代码:601518 编号:临2017-011
债券简称:11吉高速 债券代码:12214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8:00时在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应参会3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玉阳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2016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暨公司2016年度报告,认为: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在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将上述一、二、三、四、五项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14日
报备文件:吉林高速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股票简称:吉林高速 证券代码:601518 编号:临2017-012
债券简称:11吉高速 债券代码:12214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8:30时在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董事长毕忠德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冯秀明副董事长主持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6人。公司3名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93,402,655.95元为基数,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9,340,265.60元,以现有股本1,213,20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0.48元(含税)的现金股利,总计拟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为58,233,600.00元。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聘请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25万元,并出具德诚物业、东高油脂、吉高能源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聘请2017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18万元。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2017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实际投票人数四人)
十六、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7年4月7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013号公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将上述一、二、三、四、六、十一、十二、十三项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4日
报备文件:1、吉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吉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7-013
债券简称:11吉高速 债券代码:12214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7日8点30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7日
至2017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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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已在《吉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吉林高速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中披露,公告全文刊登于2017年3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详细会议资料将于本通知发出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发布。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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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
(二)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持股凭证。
(三)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资料须在2017年4月6日前送达公司,时间以邮戳为准。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须通过电话与公司进行确认。
(四)传真及现场登记时间:2017年4月6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
(五)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吉林高速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一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刘辉、徐丽
(三)联系电话:(0431)84664798 84622188
(四)传真电话:(0431)84664798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1、吉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吉林高速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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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吉林高速 证券代码:601518 编号:临2017-014
债券简称:11吉高速 债券代码:12214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 年3月13日,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度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该项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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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高集团)
法定代表人:毕忠德
成立日期:1993年08月0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柒亿元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开发建设、管理、养护;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五金建材(不含木材)、机电设备、汽车配件、沥青、日用百货、服装;住宿、餐饮、汽车维修、石油及成品油、食品的销售(由分支机构凭资质开展经营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发布路牌、灯箱、霓虹灯广告业务;进出口贸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49.19%股权。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交易已按合同执行,交易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交易内容:根据公司与吉高集团签订的协议,吉高集团在公司成立后向公司提供土地及办公用房等租赁服务。租赁吉高集团位于四平市、梨树县、公主岭市及长春市的五宗土地,总面积为7,126,818平方米,租期一年,租金为712,681元;房屋六处(长平高速公路沿线六个收费站),租期一年,租金为100,000元。
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且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操作公开透明。定价公允、合理, 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公司与关联方的业务完全遵循市场化运作模式,不因公司与关联方的股权关系而受影响,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4日
报备文件:
1、吉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吉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