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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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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7-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 2017-13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集团”)的基本信息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贺正刚的基本信息如下:

2、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减少的时间、方式、数量及比例

2017年1月4日,和邦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出售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份合计34,796,919股,减持股份数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1%,占公司总股本的0.87%。

2017年3月10日,和邦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出售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份合计87,180,000股,减持股份数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39%,占公司总股本的2.17%。

2017年3月14日,和邦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出售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份合计78,733,313股,减持股份数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14%,占公司总股本的1.96%。

本次权益变动前,和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53,629,0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9%; 和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贺正刚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41,189,0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87%,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和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52,918,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9%;和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贺正刚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40,478,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7%,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

3、上述减持后,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第一大股东仍为和邦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贺正刚先生。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和邦集团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和邦生物

股票代码:603077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沙板滩村

通讯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沙板滩村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贺正刚

住所: 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沔坝村

通讯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沔坝村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不变,持股比例不变

签署日期:2017年3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概述

公司名称: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沙板滩村

法定代表人:贺正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13,500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00714470039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控股、参股;煤炭开采、销售(限分公司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经营期限:1993年8月5日至长期

股东及持股比例:

通讯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沙板滩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姓名:贺正刚

性别:男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511102195403******

通讯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沔坝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和邦集团目前的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日,除合计持有和邦生物1,640,478,779股(占总股本40.87%)外,和邦集团及贺正刚先生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和邦集团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贺正刚先生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日,贺正刚持有和邦集团99%股权,系和邦集团的控股股东,与和邦集团存在关联关系。和邦集团持有和邦生物36.19%的股份,贺正刚持有和邦生物4.67%的股份,和邦集团和贺正刚为一致行动人。和邦生物与和邦集团、贺正刚先生的股权关系方框图如下: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和邦集团出于自身财务规划,归还银行贷款,降低财务风险。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根据之前的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和邦集团拟在未来的 4 个月(3月15日至7月19日)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4,086,687股。

若今后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和邦生物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数量及比例

2017年1月4日,和邦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出售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份合计34,796,919股,减持股份数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1%,占公司总股本的0.87%。

2017年3月10日,和邦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出售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份合计87,180,000股,减持股份数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39%,占公司总股本的2.17%。

2017年3月14日,和邦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出售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份合计78,733,313股,减持股份数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14%,占公司总股本的1.9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本次权益变动后和邦集团股份质押1,434,245,440股,占其持股总数98.71%,占公司总股本的35.73%;贺正刚先生股份质押100,49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3.5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包含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管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和邦生物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形。

第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包含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二)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交所和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正刚

签署日期:年月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贺正刚

签署日期:年月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正刚

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