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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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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ST新梅 编号:临2017-014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3月1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公司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增补金鉴中、邓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陆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候选人发表的独立意见,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 2017-015号)。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7-016 号)。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金鉴中先生,中共党员,男,195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立信会计学院大专,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班,高级会计师。1976年-1994年黄浦区房管局工人,财务科科长;1994-2004年新黄浦集团财务部经理,副总裁;2004-2014年上海地产集团财务总监;2014-2015年绿地集团财务部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5-至今东源汇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先后任职上市公司新黄浦董事、中华企业董事、大众交通独立董事。

邓伟先生,中共党员,男,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在上海财经大学获取经济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并曾在纽约市立大学巴鲁克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曾先后担任上海财经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总经理、上海财经大学合作发展处处长、上海国际金融银行专修学院院长、上海杨浦科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三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财经大学现代服务产业园区办公室主任等职。现任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陆伟先生,男,中共党员,1971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曾在上海市第六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君志律师事务所、上海豪珈律师事务所执业。2008年加入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ST新梅编号:临2017-015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修订)》等规则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天目中路 585 号新梅大厦 2001-C 室。

现拟修改为: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秋月路26号4号楼。

该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地址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32证券简称:*ST新梅公告 编号:2017-016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7日14:00

召开地点:科苑路1500号上海美居酒店一楼博观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7日

至2017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3至议案10已经2017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06)。

议案2已经2017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07)。

议案11、12已经2017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3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14)。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8、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凡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会议登记:个人股 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及委托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法人股股东由其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单位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代理人身份证、法人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证券帐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

(二)登记时间

2017年4月5日(星期三)上午9:00 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上海维一软件有限公司,登记 地点联系电话 021-52383315。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1-51005380

传真:021-51005370

联系人:李煜坤

(二)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