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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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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有关媒体报道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2017-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编号:临2017-007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有关媒体报道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1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273号),具体内容如下:

我部注意到,2017年3月14日晚有媒体出现针对你公司的如下报道:

“吉林森工总经理在接受e公司记者专访时表示:

1、未来将发展环保产业

公司2017年取得数万立方米木材采伐指标,在木材采伐得到限制的情况下,原木的价格和利润率将有所上涨,将贡献相当大的收入和利润。此外,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标的公司业绩将并入上市公司报表,公司业绩将得到较大提升。公司未来将着力打造木材产品、家具、天然矿泉水以及园林绿化四大业务板块并拓展环保等相关领域。

2、择机将旗下养老旅游等产业注入上市公司

公司旗下特色食品集团经改组成立,采取“公司+基地+种养培专业户”的发展模式,构建绿色食品产业体系。吉林森工集团旗下8个国家森林公园,地处长白山旅游圈腹部,森工集团构建康养旅游产业体系。前述业务尚处于业务培育期。待业务发展成熟,森工集团可能择机将上述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全力支持上市公司发展。

3、旗下矿泉水企业将与中国石化合作

通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旗下矿泉水企业泉阳泉将进一步建设自有分销渠道,全国分区域布局销售渠道,在原有的东北市场基础上,建立覆盖全国29个省级地区的销售渠道网络;并通过与同行业商家合作以及中国石化等其他异业商家合作,极大地提升泉阳泉的销售能力。”。

首先请你公司进行核查并逐项澄清说明上述报道内容是否属实。其次,针对上述媒体报道我部有如下问题请你公司解释说明:

1、根据上述报道,你公司总经理提及“原木价格和利润将有所上涨,将贡献相当大的收入和利润。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标的公司业绩将并入上市公司报表,公司业绩将得到较大提升。”,请量化说明“相当大的收入和利润”和“公司业绩将得到较大提升”的具体情况。

2、根据上述报道,森工集团将择机将旗下养老旅游等产业注入上市公司。请说明养老旅游等产业目前的培育情况和所处阶段,注入上市公司是否有明确的时间表和规划安排。

3、根据上述报道,旗下矿泉水企业泉阳泉将建立覆盖全国29个省级地区的销售渠道网络;并通过与同行业商家合作以及中国石化等其他异业商家合作提升销售能力。请说明目前这些销售渠道网络建立的情况,与中国石化的具体合作时间、方式与范围,是否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在2017年3月16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做出书面回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编号:临2017-008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27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的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7-007号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准备回复。在准备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回复公告披露后,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