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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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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编号:临2017-001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03月20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许佳明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2016年度年审会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赞成,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及拟定重整投资人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许佳明、杨海俊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自行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公告编号:临2017-002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03月20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曾云监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2016年度年审会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及拟定重整投资人协议的议案》。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自行管理的议案》。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公告编号:临2017-003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公司2016年度年审会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3 月 20 日,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 2016年度年审会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更换公司年审会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为公司 2016年度年审会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立信会计 2016年度的审计费用。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约已到期,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再续聘。为保证公司 2016年度财务审计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议改聘立信会计为公司 2016年度年审会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立信会计 2016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拟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公司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年审会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2、同意将《关于改聘公司 2016年度年审会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公告编号:临2017-004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公司接受财务资助及拟定重整投资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公司签署的协议所涉财务资助款事项的可行性,关注公司破产重整等风险事项。

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公司接受财务资助及拟定重整投资人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签订《公司接受财务资助及拟定重整投资人协议》(以下简称 “协议”),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拟于2017年3月21日进行披露。

协议事项的相关内容披露如下:

一、关于重整投资人的征集情况:

2015年12月5日,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重整进展及公开征集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133),为挽救公司,保障公司债权人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决定公开征集投资人和合法可行的投资方案。

近日,安信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黄少森、深圳市正恒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彼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鸿盛泰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讯一代电子有限公司、广西古汇投资有限公司、广西睿海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市文恒投资有限公司、平潭联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平谭农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十一家投资人向公司提交了相关资料,有意向参与公司重整投资、协助公司走出困境。虽然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尚未裁定批准公司重整,但为了尽快帮助公司走出困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公司接受财务资助及拟定重整投资人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签订《公司接受财务资助及拟定重整投资人协议(以下简称 “协议”),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上述十一家投资人签订《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及拟定重整投资人协议》,将上述十一家投资人拟定为重整备选投资人。

二、拟定投资人的相关信息:

根据安信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彼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十一家投资人出具的声明,投资资金为自筹。除安信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为关联人外其余九家公司及黄少森与公司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一致行动、与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等利益关系。

重整投资人基本情况(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

1、安信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佳明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卓越世纪中4号楼1903

注册金额(元):5000万

经营范围:商品展览策划;文化活动策划;投资咨询(不含证券、基金、信托等金融业务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须取得许可的项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黄少森

拟投资人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怡景路1051号峰景台大厦1栋16D

3、深圳市正恒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向荣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岗东路2121号华凯大厦1603室

注册金额(元):1000万

经营范围:从事建筑业、金融业、农牧业、工业、矿业及房地产业的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信息咨询(不含证券咨询、人才中介服务、其他限制类项目);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深圳前海彼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伟江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元):500万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5、深圳市鸿盛泰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洪华鑫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

6、深圳市讯一代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泽涛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10楼1002C

注册金额(元):1000万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它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7、广西古汇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旭东

注册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4-703号办公用房

注册金额(元):1000万

经营范围:对建筑业、农业、林业、养殖业、矿业、水电站、路桥、旅游业、餐饮业、娱乐业、酒店业的投资;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防水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以上项目凭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销售:钢材,管材,矿产品(国家专控产品除外),阀门及其配件,五金交电,消防器材,水暖器材,建筑装饰材料(危险化学品及木材除外),金属材料(国家专控产品除外),工程机械及配件,环保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械设备。

8、广西睿海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滋海

注册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24-8号凯丰大厦A单元A1905号房

注册金额(元):200万

经营范围:对建筑业、旅游业、矿产品、农业、医疗、房地产业的投资(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企业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会议会展活动策划、国内劳务派遣(除职业介绍和人才中介外);销售:食品、医疗器械(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实验室设备、仪器仪表、节能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安防设备(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电子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数码产品、家用电器、办公设备、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木材)、家居用品、通讯器材、音响器材、照明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耗材、停车场设备(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智能楼宇系统设备(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消防器材(除国家强制性认证的消防器材);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证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9、珠海市文恒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志鸿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藤山二路128号5栋201房

注册金额(元):100万

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平潭联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林华

注册地址:平潭县潭城镇东大街北侧3幢1103号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企业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以上均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中需审批的事项及相关财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平潭农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曹丽华

注册地址:平潭县潭城镇苗圃小区B2-6西(城中村盛林庄)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企业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以上均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中需审批的事项及相关财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公告编号:临2017-005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自行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行管理

自行管理申请能否获得法院裁定受理存在不确定性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经依法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破产重整,重整受理后重整期间为了有效维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公司的自主决策经营,有利于保留公司营运价值,实现重整财产的保值、增值;同时,有利于高效的引进重整投资人,推进重整程序,符合广大权利人利益。

重整受理后,公司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要求,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公司自行管理,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主动全面接受管理人的监督。

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自行管理的议案》,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