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3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7-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公告编号:2017-051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㈠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3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19日15:00至3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4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马伟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会议补充通知、提示性公告及相关文件已分别于2017年3月4日、2017年3月10日、2017年3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㈡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3,511,849,0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78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505,643,8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68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6,205,2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03%。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274,370,1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3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68,164,9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3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6,205,2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03%。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新疆昌年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㈠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贷款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7,276,4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98%;反对4,340,6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6%;弃权232,0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797,5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34%;反对4,340,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20%;弃权232,0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6%。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㈡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7,145,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1%;反对4,340,6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6%;弃权363,4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666,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855%;反对4,340,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20%;弃权363,4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5%。

议案表决结果: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通过。

㈢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2,137,133,675股,持股比例为34.56%;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527,182,866股,持股比例为8.52%;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309,570,914股,持股比例为5.01%;天津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263,591,433股,持股比例为4.26%。以上关联股东对此项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669,0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866%;反对4,337,7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810%;弃权363,4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669,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866%;反对4,337,7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10%;弃权363,4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5%。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㈣审议《关于授权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6,405,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0%;反对5,211,8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4%;弃权232,0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926,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59%;反对5,211,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96%;弃权232,0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6%。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新疆昌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新强、聂晓江;

3.结论性意见: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7-052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通知,获悉海航资本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注:1.海航资本与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于2016年3月11日操作了一笔68,800,000股股票质押融资业务,期限1年,上述股票到期解除质押后海航资本于2017年3月17日与齐鲁证券再次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并于2017年3月17日完成相关质押手续,质押股数68,800,000股,质押期限一年。

2.海航资本于2017年3月17日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上市公司股权/基金份额质押协议》,并于2017年3月17日完成相关手续,质押股数27,653,877股,质押期限两年。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海航资本持有公司2,137,133,67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4.56%,累计已质押2,137,133,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6%。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海航资本之一致行动人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527,182,866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8.52%,累计已质押527,182,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2%,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7-011号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海航资本之一致行动人天津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63,591,433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26%,累计已质押263,591,4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6-058号公告。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上市公司股权/基金份额质押协议(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