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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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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7-29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刘丹萍、丁韶华、何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7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经逐项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的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和要求,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本次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1、发行规模: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五年(含五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3、发行方式: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金额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5、债券利率及支付方式: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6、发行对象:本次公司债券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7、担保条款:本次债券采取无担保方式发行。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8、债券的还本付息: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分别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次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9、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10、上市交易场所:在满足上市交易的前提下,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11、偿债保障措施:公司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12、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13、决议的有效期: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具体的债券发行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拟定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利率调整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含权条款、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转让方式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三)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全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承销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五)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以外,根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的发行工作;

(六)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的本息时,可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作出偿债保障措施决定,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七)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发行、上市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八)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被授权事项办理完毕或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失效之日止;

(九)在上述第(一)至第(七)项授权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全部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除非董事会另行决定,由公司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为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且应当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以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等有关的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同意为该新增授信的2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4月6日下午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

《关于召开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公告编号:2017-30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发行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改善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结合目前债券市场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经审慎研究,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经逐项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的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和要求,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规模:本次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可以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五年(含五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3、发行方式: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金额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利率及支付方式: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6、发行对象:本次公司债券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7、担保条款:本次债券采取无担保方式发行。

8、债券的还本付息: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分别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次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10、上市交易场所:在满足上市交易的前提下,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1、偿债保障措施:公司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12、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3、决议的有效期: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根据适用法律以及届时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确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或利率确定方式、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是否设置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相关担保或增信方案、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和各期发行规模、偿债保障措施、上市地点、在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全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承销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以外,根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的发行工作;

6、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的本息时,可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作出偿债保障措施决定,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7、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发行、上市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被授权事项办理完毕或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失效之日止;

9、在上述第1至第7项授权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全部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四、关于本次债券发行后现金分红政策、相应的安排及董事会的说明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中约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利润分配,切实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公司章程》中的具体约定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

公司每一年实现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所余数额可用于分配。

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2、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考虑企业发展实际情况,综合考察成长性、业务发展规模、资金筹措能力和股东意愿等指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健全现金分红制度,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3)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4)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顺序,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5)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下同)的10%且最近三年累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形确定。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以下情形之一: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6)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和实施: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总经理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公司因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董事会说明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董事会仍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的上述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

五、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发行债券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符合现行的上市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和要求,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本次发行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有利于提高本次发行的工作效率。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本次发行的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同意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7-3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属”)同意为该新增授信的2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的有效期为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在此期间且在上述额度内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邹承慧先生签署并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201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6 年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苏州金属拟为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2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的有效期为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核查情况:2017年3月17日,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17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全票通过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47,596.4万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77,280.33万元;其他担保:为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814万元,为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100万元,为江阴科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担保7,000万元, 为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134,402.07万元。以上担保累计占公司2016年6月30日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22.45%。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7-32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7年4月6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安排: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7年4月5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截至2017年3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规模

2.2债券期限及品种

2.3发行方式

2.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5债券利率及支付方式

2.6发行对象

2.7担保条款

2.8债券的还本付息

2.9募集资金用途

2.10上市交易场所

2.11偿债保障措施

2.12承销方式

2.13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3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次会议采取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7年4月1日、4月5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通讯地址: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路,邮政编码:215600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晨

电话:0512-82557563

传真:0512-82557644

电子信箱:zhengquanbu@akcome.com

地址: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路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5600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10;投票简称:“爱康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注: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中不应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2.01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1,2.02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上述议案实行普通投票制,请股东在选定项目下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

(委托人签字/盖章处)

被委托人联系方式:

证券代码:002610证券简称:爱康科技公告编号:2017-33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解除股权质押并重新办理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的通知,获悉邹承慧先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部分股权解除质押手续,并重新办理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解除股份质押并重新办理质押的基本情况

1、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和重新办理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6年1月16日,邹承慧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450万股高管锁定股和33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合计784万股(公司于2016年实施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每 10股转增30股,邹承慧先生该部分股权转增后为3,136万股)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3)。

经与光大银行协商一致,邹承慧先生已于2017年3月9日办理了上述全部股权的解除质押手续,并于近日继续将上述全部股权3,136万股与光大银行办理了股票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2、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承慧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21,84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4,490,861,600股的2.71%,其中已质押的股份累计为117,480,000股,占邹承慧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6.42%,占公司总股本的2.62%。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