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0版)
五、监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
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7-020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3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7-021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11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16年11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要求公司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并做出书面说明,公司及时对该关注函进行了回复并承诺如下:
①、公司董事会将在下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年度股东大会上对本次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第四款进行补充细化,进一步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发生公司收购导致公司控制权转移的情况下辞职取得赔偿金的触发条件,同时明确如果公司出现触发赔偿的情形,届时支付董事赔偿金事项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支付高级管理人员赔偿金事项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②、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第四款补充修订事项的完成时间不得晚于2017年6月30日
以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16-09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号:2016-103);《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号:2016-106)。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进行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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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7-022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鉴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正东先生将于2017年4月5日任期届满,届时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有关规定的最低要求,为此增补独立董事一名。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黄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其担任独立董事为前提),并提交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黄艳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且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的情形。
2、截止本公告之日,黄艳女士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黄艳女士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黄艳女士的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期自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并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履职前,刘正东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对如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的提名。《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附:黄艳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5日
附件:
黄艳女士简历
黄艳女士,女,1972年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任安徽省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证监会第四届及第五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任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7-023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年4月14日(星期五)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7年4月13日-2016年4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一号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7日(星期五)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等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4月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3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1、2、3、4、5、6、7、9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以上8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13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良信电器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良信电器 邮政编码:201206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四、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706;投票简称:“良信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以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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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输入委托股数:输入“委托股数”表达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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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良信电器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1206
联系人:方燕
电话:021-68586632
传真:021-23025798
附:授权委托书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5日
授权委托书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委托人)现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电器”)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出席良信电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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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表示。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7-024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裁任思龙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卢生江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刘晓军先生、独立董事万如平先生、保荐代表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潘瑶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