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7-006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3月27日在公司天枢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2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朱烨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出资15000万元增资控股子公司中科金财(上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服”),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金服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0万元,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95%。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详见2017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金财(上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华缔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缔资管”)增资19,9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华缔资管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0万元。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详见2017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7-007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金财(上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服”)增资1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金服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0万元,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95%。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科金财(上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381号406F09室
3.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 2015年8月19日
5.法定代表人:朱烨东
6.业务范围:金融信息服务,金融产品的研究开发、组合设计、咨询服务,金融和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调研及数据分析服务,金融类应用软件开发,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服务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出资及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海金服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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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后,上海金服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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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6年度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致力于打造中国领先的第三方互联网银行平台、资产证券化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目前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科技金融业务布局,初步形成了“互联网+金融+服务”的闭环生态圈。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持续推进科技金融生态圈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定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达预期经营目标的风险。公司充分认识到本次对外投资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对此公司将采取适当策略和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强化和实施有效的风控机制,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力争达到预期目标,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现金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7-008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科金财(上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服”)向其全资子公司华缔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缔资管”)增资19,9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华缔资管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0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华缔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北里29号楼3层306
3.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 2016年4月8日
5.法定代表人:边婷
6.业务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出资及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前,华缔资管股权结构如下:
■
本次交易后,华缔资管股权结构如下:
■
8.主要财务数据:华缔资管成立于2016年,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暂无财务数据。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致力于打造中国领先的第三方互联网银行平台、资产证券化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目前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科技金融业务布局,初步形成了“互联网+金融+服务”的闭环生态圈。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持续推进科技金融生态圈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定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达预期经营目标的风险。公司充分认识到本次对外投资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对此公司将采取适当策略和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强化和实施有效的风控机制,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力争达到预期目标,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现金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7-009
债券代码:112169 债券简称:12中财债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中财债”2017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3月31日,凡在2017年3月31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7年3月31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4月3日发行的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简称“12中财债”、“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169)至2017年4月3日将期满4年。根据本公司“12中财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2中财债
3.债券代码:112169
4.发行总额:人民币2.4亿元
5.发行价格:100元/张
6.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6.7%,在债券存续期限的前3年内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为6.70%,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2年(即2016年4月3日至2018年4月3日)固定不变。
8.起息日:2013年4月3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4月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4月3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0.年付息次数:每年付息一次。
11.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利息和本金于本次债券存续期限的第3个付息日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2.信用级别: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本期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本期债券2015年跟踪评级结果维持AA,公司长期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的范围包括债券存续期间的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14.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3年5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5. 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6.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6.7%,在债券存续期限的前3年内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为6.70%,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2年(即2016年4月3日至2018年4月3日)固定不变。
1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7年4月3日。
1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12中财债”的票面利率为6.70%,每手“12中财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7.0000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3.6000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60.300000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7年3月31日
2.除息日:2017年4月5日
3.付息日:2017年4月5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7年3月31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2中财债”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人:贺岩、李燕
咨询电话:010-62309608
传真:010-62309595
八、相关机构
1.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联系人:高伟
联系电话: 010-68573828
传真: 010-68573837
2.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楼
联系人: 赖兴文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