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1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7年3月24日以书面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3,000万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及银行融资的合理规划,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经研究:
1.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3,000万元,期限为3年,按实际融资需求分笔申请用信,用于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等,以销售货款作为还款来源。
2.上述授信为企业信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3,000万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及银行融资的合理规划,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经研究:
1. 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3,000万元。其中:8,0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等,以销售货款作为还款来源,期限为1年;25,000万元为发债专项授信额度,期限270天,专项用于该行主承销我公司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业务。
2.上述授信为企业信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城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4,000万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及银行融资的合理规划,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经研究: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城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4,000万元,期限5年,按实际融资需求分笔申请,用途为生产经营周转、固定资产建设等,以销售货款作为还款来源。本决议有效期为5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申请新增发债业务专项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及银行融资的合理规划,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经研究:
1.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新增发债业务专项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为3年,专项用于该行主承销我公司10亿元中期票据的发行业务。
2.上述授信为企业信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