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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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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5版)

(2)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平海路8号416室

(3)法定代表人:孟晓玲

(4)注册资本:500万元

(5)经营范围:服务:物业管理;其他无须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杭州广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股权。

(7)截止2016年12月31日,杭州广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640.32万元,负债总额1,112.34 万元,所有者权益527.98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944.87 万元,净利润32.8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12、浙江广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广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

(3)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浙江广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浙江广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487.65万元,负债总额50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1,987.65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26.07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13、浙江新悦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新悦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326号1幢A座403室

(3)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经营范围:文化创意、公关活动、企业形象、企业营销的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的组织策划等,其他无须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浙江新悦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浙江新悦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01.25 万元,负债总额212.53 万元,所有者权益888.72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为6.46 万元,净利润-113.00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14、肇庆市星宇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肇庆市星宇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肇庆市七星路160号星湖名郡七星苑51幢负一层及首层第二卡

(3)法定代表人:陈荣根

(4)注册资本:300万元

(5)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文化项目进行投资,企业文化学术交流,市场推广宣传,展示展览策划,大型礼仪活动宣传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场地租赁,停车服务。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肇庆市星宇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肇庆市星宇文化投资有限公司80%的股权。

(7)截止2016年12月31日,肇庆市星宇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62.72 万元,负债总额15.23 万元,所有者权益247.49 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为6.65 万元,净利润-26.87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15、黄山汇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黄山汇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百合苑18幢201室

(3)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期货、证券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信息咨询服务;装饰设计、施工;塑料制品、五金交电、纺织品、针织品、化妆品、厨卫用具、文化用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经算计软硬件、工艺美术品、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通信设备(不含卫星接收设备)、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钢材销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黄山汇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截止2016年12月31日,黄山汇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7,860.24万元,负债总额18,900.07 万元,所有者权益-1,039.83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870.2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16、舟山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舟山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南路176号

(3)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4)注册资本:1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及出租、室内外装饰、工程技术咨询、建筑材料的销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舟山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截止2016年12月31日,舟山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44,171.33万元,负债总额131,921.06 万元,所有者权益12,250.27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885.23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17、浙江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439号1幢205室

(3)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4)注册资本:40,000万元

(5)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销售、租赁中介服务、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技术咨询,建筑材料的销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浙江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浙江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9,113.75万元,负债总额54,200.09 万元,所有者权益34,913.66 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为44,098.48 万元,净利润-2,692.8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18、浙江宇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宇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城区白云路24号223室

(3)法定代表人:华欣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服务:受托企业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工程技术咨询,物业管理,成年人的非文化教育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销售: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钢材,五金交电,机电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浙江宇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浙江宇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172.56万元,负债总额1,195.02 万元,所有者权益4,977.54 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81.75 万元,净利润36.5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19、浙江万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万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桃源街554-572号

(3)法定代表人:薛嵩岳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中介服务,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技术咨询,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浙江万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50.1%的股份。

(7)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浙江万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36,083.41万元,负债总额128,303.84万元,所有者权益7,779.57 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2,217.57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0、舟山舟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舟山舟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舟基大厦金岛路20号2101-10室

(3)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及出租;室内外装饰;工程技术咨询;建筑材料的销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舟山舟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1%的股份。

(7)截止2016年12月31日,舟山舟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7,868.33万元,负债总额33,140.68 万元,所有者权益4,727.65 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272.3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1、黄山广宇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黄山广宇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北区梧桐苑10幢505号

(3)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建筑材料、钢材批发、零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黄山广宇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7)截止2016年12月31日,黄山广宇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045.35万元,负债总额4,09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44.65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44.6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与贷款银行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系控股子公司各项目生产经营之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

五、独立董事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拟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公司新增对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的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核查,截止2017年3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5,380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9,5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6.73%。

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保证。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购买公司房产的客户提供阶段性保证所及的借款余额为184,009.51万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8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拟定于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27日—2017年4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15∶00至2017年4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5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关于《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新增土地投资及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9. 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保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详情请见2017年3月3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7年4月26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7年4月25日、4月2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华欣、方珍慧

电话:0571-87925786

传真:0571-87925813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3

2、投票简称:广宇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上述议案均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提案作如下表决: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9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4月6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加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轶磊先生、独立董事姚铮先生、总会计师陈连勇先生、董事会秘书华欣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0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3月30日上午9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朱颖盈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朱颖盈女士于1985年8月出生,管理学学士。2008年进入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融资专员、审计专员。2014年至今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朱颖盈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朱颖盈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朱颖盈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朱颖盈女士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朱颖盈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朱颖盈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