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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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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6)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7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证监局《关于印发<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接待日工作指引>的通知》的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能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即2017年4月24日上午9:30-11:30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接待时间:2017年4月24日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上午9:30-11:30。

接待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沿江西街5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登记时间:4月20日~4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登记方式:通过电话向公司董事办登记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和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投资者需同时提供机构相关证明)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唐倩;电话:0816-2211551;传真:0816-2211551。

参会须知:前来参加投者接待日活动的个人投资者需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和股东卡原件;机构投资者需出示相关机构的证明文件及参与人的身份证。来访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投资者关系活动承诺书》。

公司参与人员:公司董事长、总裁池清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陈昌文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金虹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8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金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设立温州仁智开发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名为准)。基金规模为100,1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1,000万元,深圳豪识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识财富”)出资100万元,后续资金的募集,将由豪识财富负责募集剩余资金。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自有资金投资参与设立并购基金。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豪识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

法定代表人:刘雨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田保税区槟榔道2号创意保税园C栋4楼

成立日期:2014-10-31

营业期限:2014-10-31至2034-10-3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9463787E

经营范围:金融信息咨询(需要审批的,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及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及发行基金管理业务);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刘雨知40%;冯苏强40%;深圳市德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

实际控制人:刘雨知

刘雨知,男,1984年出生,合伙人,法国勒芒曼恩大学经济与企业管理专业毕业,曾任职于江苏银行深圳分行,江苏银行车公庙支行行长助理。

登记备案情况:豪识财富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5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10083。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豪识财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公司除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委派董事或高管在基金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之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在基金任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亦不在基金任职。

截至目前,并购基金尚未成立,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正在洽谈当中,尚未发现豪识财富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形。

经查询,豪识财富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公司投资设立并购基金事项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披露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拟投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名称:温州仁智开发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名为准)

2、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制

3、合伙人: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深圳豪识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

4、基金规模及出资方式:基金规模为100,1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1,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豪识财富出资100万元,作为普通合伙人,豪识财富负责募集剩余资金。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此次基金份额认购。

5、存续期限:有限合伙的存续期限为伍(5)年,自工商登记注册完成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该日期称为“成立日”)起算;其中前叁(3)年为投资期,之后贰(2)年为退出期,经基金合伙人会议批准,有限合伙可以延长两次,每次一年。

6、退出机制:投资企业境内外IPO、公司现金或通过非公开发行换股收购、被其他上市公司并购或转让给其他产业基金、由所投资公司大股东进行回购。

7、优先权:除拟议受让方为转让方之关联人或现有守约合伙人之情形外,对于根据协议规定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转让或退出的有限合伙权益,普通合伙人享有第一顺序优先受让权,转让方以外的守约合伙人(“有权有限合伙人”)享有第二顺序优先受让权。如普通合伙人行使优先受让权,应于合伙人会议做出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有限合伙人;如普通合伙人放弃优先受让权,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有权有限合伙人,有权有限合伙人决定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应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为放弃优先受让权,行使优先受让权的有权有限合伙人有权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受让;上述五个工作日期限届满之日或在此之前有权有限合伙人书面表示放弃优先受让权之日为该有权有限合伙人放弃优先受让权之日。

8、注册地点: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9、会计核算方式: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10、主要投资方向:基金将按照国际成熟市场股权基金的运作模式,主要用于对电子新材料、应用型半导体和半导体应用终端相关产业的股权投资。

四、主要经营管理模式

1、深圳豪识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负责基金的管理和运作。

2、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本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普通合伙人委派【2】名委员,有限合伙人各委派【1】名委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须为具有足够创业投资专业资格的人士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当按照委托管理协议、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投资团队提交的投资项目审议并做出决定。任何投资项目之投资及退出决定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全体一致表决同意通过。

投资决策委员会总席位数及投资决策程序等相关内容待全部合伙人确定后另行约定,并在基金进展公告中予以披露。

3、管理费

基金应承担的费用包括与基金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1)开办费;

(2)所有因对已实现投资的目标公司的投资、持有、运营、出售而发生的法律、审计、评估费用;但此项费用以单笔项目总投资额的2%为上限,超出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3)因对经过普通合伙人投资决策机构立项但最终未实现投资的目标公司的投资、持有、运营、出售而发生的法律、审计、评估费用;但此项费用以单笔项目计划投资额的1%为上限,超出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4)基金之财务报表及报告费用,包括制作、印刷和发送成本;

(5)合伙人会议费用;

(6)政府部门对基金,或对基金的收益或资产,或对基金的交易或运作收取的税、费及其它费用;

(7)管理费

1)在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期内,基金按其总实缴出资额的【1%】/年支付管理费,退出期内按合伙人尚未退出投资组合公司的剩余投资成本的【1%】/年支付管理费;

上述“尚未退出投资组合公司的剩余投资成本”是指基金所持有的投资组合公司的取得成本,在计算时,按照每个会计年度开始日之剩余投资成本计。

2)管理费按会计年度预付,于每年的1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缴付。首期管理费于首次缴付出资日支付,金额为从基金成立日起至2017年末为止的期间内的管理费。

(8)托管费用;

(9)诉讼费和仲裁费。

五、基金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投资项目的回收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的分红、项目变现或退出、从政府部门获得的奖励、税收返还)在扣除本基金应当承担的各项成本后的剩余资金,应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首先,每一基金年度结束后拾【10】个工作日内,以基金优先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时间为依据,以其在基金年度在投资余额为基数,按照约定的年化预期收益率向优先有限合伙人分配优先收益(以下简称“优先轮分配”)。(每一基金年度结束日,有限合伙人在投资余额=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金额-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本金分配金额。)

在基金年度中如需归还前期投资本金,则需提前贰拾【20】个工作日通知优先有限合伙人。并在约定的本金归还日一同归还从上以基金年度结束日至该日(不含)的按约定年化预期收益率的利息。

优先有限合伙人如在基金投资期结束后及存续期结束日前获得基金实缴出资额返还,基金应同时分配当年度基金实缴出资额所对应的以约定年化预期收益率为基准的优先收益。

(2)其次,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占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在下文中,截至分配时每一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占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称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直至所有合伙人均收回其在该次分配时全部实缴出资额(以下简称“第一轮分配”)。

(3)如经过前述优先轮、第一轮分配后,基金仍有可分配的收益,则继续向劣后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该轮分配时其分得的收益总额达到以其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约定的年化收益率(期限为从每次缴款到帐日期起至分配时点为止)计算的金额(以下简称“第二轮分配”)。

(4)如经过前述优先轮、第一轮、第二轮分配后,基金仍有可分配的收益,则该部分可分配收益分配给普通合伙人(以下简称“第三轮分配”)。

(5)劣后有限合伙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在指定银行开设留置账户,如基金终止之时,优先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未能全部收回或实缴出资额虽已收回但其年化收益率低于约定收益率,则劣后有限合伙人应通过该留置账户将其获得的基金收益分成回拨,以满足优先有限合伙人的前述回报要求(以下简称“回拨机制”)。

各方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届满之日,如回拨机制仍无法满足优先有限合伙人的前述回报要求,劣后有限合伙人承诺回购优先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份额,直至优先有限合伙人收回全部实缴出资金额和前述约定的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内按照约定的年化预期收益率计算的优先收益。

(6)整个基金投资期内,基金不允许向有限合伙人归还投资本金;两年退出期内,允许最多不超过4次提前归还本金,且每次还款前需提前贰拾【20】个工作日向普通合伙人提出申请,并得到普通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还款。

六、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全资子公司拟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基金具体方案、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聘请有关中介机构、签署《合伙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等。

七、本次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本次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主要目的是借助专业团队,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的优势,为公司拓宽投资渠道,有助于公司未来并购优质项目,加快发展步伐,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2、存在风险

并购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监管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以下风险:

1、存在并购基金投资的项目在并购实施中可能存在因政策调整、市场准入

限制等导致无法收购的风险;

2、存在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的项目经营成果低于预期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短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发生实质影响;从长远看,将对公司今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相关承诺

公司本次参与设立并购基金,不属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属于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属于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承诺:在全资子公司本次参与设立并购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有利于促进公司开展资本运作,借助专业投资团队及其管理理念推动公司投资业务的发展和探索股权投资的商业运营模式,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事项,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9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仁智股份”)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拟申请在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挂牌发行“仁智股份定向融资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债权融资计划”)。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具体方案

1、发行规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2、债券期限:1年+1年;

3、发行利率: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

5、担保安排:本次融资计划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仁智石化”)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与债券期限一致;

6、发行时间: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需求在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择机发行;

7、发行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和额度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状况,自主一次性发行;

8、发行对象: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认定的投资者。

为保证公司本次债权融资计划顺利发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为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债权融资计划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事宜。

二、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担保方情况介绍

担保方名称: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4年05月21日

注所:绵阳市仙海水利风景区管委会附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池清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6231556XM

经营范围:钻井、完井技术服务,井下作业技术服务,油气采输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技术服务,防腐、检测技术服务,油田化学品开发、生产、销售(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品),油田专用设备及工具的研发、生产、销售,石油机械设备租赁,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的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仁智石化为公司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仁智石化总资产11,928.25万元,负债总额4,417.69万元,净资产7510.56万元,资产负债率37.04%。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86.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06万元(经审计)。

三、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审批程序

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注册通知为准)。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保持长期、持续、健康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方案的内容推进相关工作;同意将上述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7- 040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17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减亏29.36%-47.04%,主要由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人员精简已基本完成,人工成本等固定成本降低。

2、公司油服板块受原油行业、季节影响,工作量大幅下降,主营业务继续亏损;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成本费用管控,期间费用下降。

3、公司确认参股公司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收益约167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