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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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减资公告

2017-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300423 证券简称: 鲁亿通 公告编号:2017-020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03月31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未达到第一批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且原激励对象迟臻道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公司同意,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对未达到第一批解锁条件的626,880股以及原激励对象迟臻道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未达到第一批解锁条件以及原激励对象迟臻道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634,6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鲁亿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批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7,697,400股变更为107,062,720股。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份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