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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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7-021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04月05日(周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04月04日(周二)至2017年04月05日(周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4日下午15:00 至2017年4月5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东城区东源路33号岭南园林十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洪卫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6,539,4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223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6,528,9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220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人,代表股份10,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2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姚继伟律师、朱园园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539,42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5,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539,42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5,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539,42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5,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539,42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5,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539,42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5,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529,92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反对9,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35,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57%;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4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539,42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5,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539,42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5,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9,00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支付报酬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539,42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5,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17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539,42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5,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539,42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5,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云武俊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作2016年度述职报告,对201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7年3月14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姚继伟律师、朱园园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