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股东增加临时提案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7-021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股东增加临时提案的回复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百货”)已收到公司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银”)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兆赢”)向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议增加的临时提案1《关于更换股份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和提案2《关于设立全资私募基金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在收到提案后至本公告披露前的时间内,多次向上海宝银及上海兆赢发函并电话沟通,问询其提议采取累计投票制更换公司董事会董事议案的合规性,上海宝银及上海兆赢后续在公司的催促下表示更换董事实质上是选举新的董事,可以适用累计投票制。
对于上海宝银及上海兆赢的回复,公司有如下事实情况说明:
1、《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已明确规定,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已由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合法选举产生,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上海宝银及上海兆赢要求选举新的董事必须以公司董事职位存在空缺为前提(即董事职位如出现空缺才可进行董事的补选)。公司六名非独立董事现正在履职期间,且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已对上海宝银及上海兆赢提出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详见公司2017-014号公告),该判决事项已事实说明,公司董事不存在提案1所述因未尽勤勉义务等事由使公司陷入诉讼状态以及不能胜任董事职务的情况。
2、上海宝银及上海兆赢在公司董事已合法选举产生并正在履行职务的情况下,多次重复提出类似提案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于公司的稳定和发展,最终将实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充分尊重股东的提案权,鉴于上海宝银及上海兆赢提出的提案1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对该项提案不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公告编号:2017-022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8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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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2月1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2%股份的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2017年3月3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设立全资私募基金子公司的议案》。
由股份公司出资5亿元人民币,成立一家全资私募基金子公司,名称暂定为:伯克希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待定,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实业投资等(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以最终登记为准)。该“全资私募基金子公司”将主要投资一些价值被严重低估的上市企业,并申请私募牌照,发行私募基金,目标是使股份公司的利润每年能实现较高的复利增长,希望能把股份公司打造成中国的伯克希尔公司。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7年2月1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6月28日 上午9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老大楼写字楼七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28日
至2017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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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7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2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议案8为本次新增临时提案。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五、有关事项的特别说明
鉴于股东上海宝银及上海兆赢提出的提案1《关于更换股份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该项提案不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
2017年4月7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