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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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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15 证券简称:欣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7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4月8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伟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1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300615 证券简称:欣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8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并于2017年4月8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开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1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300615 证券简称:欣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9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石伟平、财务负责人秦杰提议,现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股东大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谨慎授权原则,就董事会批准的交易事项授权如下:(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但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所使用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的委托理财由董事会审批,超出此范围需经过股东大会审批;公司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被委托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1、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资金收益。

2、委托理财额度与期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 3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金融机构,委托理财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具体如下:

(1)、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其他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和本议案规定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二、投资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可能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性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及时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上述委托理财计划。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理财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上述委托理财计划。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 3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外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天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资金收益。

2、委托理财额度与期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 3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金融机构,委托理财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具体如下:

(1)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其他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和本议案规定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委托理财事项的投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可能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性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及时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被委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爱建证券认为:

1、欣天科技本次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欣天科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 3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外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字:刘 华 曾 辉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10日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就相关事项经讨论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理财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签署: 胡继晔

2017年4月8日

独立董事签署: 冯泽舟

2017年4月8日

独立董事签署: 石水平

2017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