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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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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71 股票简称:真视通 编号:2017-044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10日11时3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小周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7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及公司与交易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和《盈利承诺补偿协议》,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申请文件。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见今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公告》。

同日,公司持股3%以上的股东胡小周先生及王国红先生以书面形式提议董事会将上述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撤回申报文件相关事宜的议案》,增加到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相关事宜的议案》主要内容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办理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一切事宜,并批准和签订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一切合同或协议、法律文书或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一切事宜,并批准和签订相应的法律文书或文件;

3、授权董事会办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并批准和签订相应的法律文书或文件,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日,胡小周先生及王国红先生合计持有公司27,405,66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3.98%,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审议通过《取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修订公司章程条款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的工作还在办理中,且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实施,公司章程的修订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董事会决定待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及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备查文件: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

股票代码:002771 股票简称:真视通 编号:2017-045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真视通”)于2017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真视通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李贤兵、王文平和北京网润云城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网润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润杰科”)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募集不超过40,000.00万元配套资金。其中16,000.00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18,132.00万元用于云视讯平台项目,剩余5,868.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及支付各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网润杰科100%股权。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主要推进工作

本公司为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相关中介机构,进场展开了审计、评估、法律核查等相关工作,并且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细节进行深入审慎的研究论证。

2016年3月17日,公司因拟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18日开市起停牌。2016年3月24日,公司确认上述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交所申请,自2016年3月25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对方案及细节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沟通,同时组织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201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2016年4月2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34号),公司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进行反馈并披露。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5月6日复牌。

2016年5月16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2016年5月17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文件。

2016年5月24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170号)。

2016年6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170号)。2016年6月14日,公司对上述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并公开披露。

2016年6月24日,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通知,因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立案调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被暂停审核。公司于2016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议案》,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文件。

鉴于证监会修订的发行监管问答《在审首发企业中介机构被行政处罚、更换等的处理》,经就变更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公司拟继续聘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并终止撤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文件。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关于撤回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议案》并向证监会申请终止撤回相关文件。

2017年1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170号)。2017年2月6日,公司对上述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并公开披露。2017年2月1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对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2017年2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2月16日开市起停牌。

2017年2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的2017年第7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2月23日开市起复牌。

2017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撤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同日,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方签署了《关于终止〈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及相关〈盈利承诺补偿协议〉之协议书》(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二)相关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其他相关公告中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充分披露。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2016年5月16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在该方案推进过程中,因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导致方案历时已近一年,至今未获得正式核准文件。一方面,由于重组时间延续较长,进展未达各方预期,致使交易双方对未来安排等相关事项产生不同看法;另一方面,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环境、政策等客观情况产生了较大变化,标的公司存在更多的选择。公司对未来成功合并及整合信心不足。

基于上述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慎重考虑并与各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战略发展没有实质影响。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后,上市公司和其他协议各方原签订的协议解除,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目前公司业务经营情况正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未来将在做好原有主业的基础上,继续按照既定的战略方向进行推进,在努力进行内生式发展的同时,继续围绕产业链不断寻求产业投资、并购和行业整合等外延式发展的机会,继续加强产业融合,推动公司的整体发展。

五、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决议

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及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本次交易的《终止协议》,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申请文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基于审慎判断后作出的决定,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鉴于以上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所披露的进展信息与实际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相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承诺在披露本公告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号:2017-046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召开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决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远程互动方式召开,就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召开时间:2017年4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

3、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三、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国红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秘吴岚女士,项目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代表江亮君先生。

四、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上述会议召开时间段内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与相关人员进行互动交流。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鞠岩

联系电话:010-59220193 传 真:010-59220128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月 10 日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号:2017-047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7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及《取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撤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及取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同日,公司持股3%以上的股东胡小周先生及王国红先生以书面形式提议董事会将《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撤回申报文件相关事宜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日,胡小周先生及王国红先生合计持有公司27,405,66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3.98%,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议案撤销及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 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该变动后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及《取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时。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公司会议室。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7年4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上分别作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关于〈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17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7、《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撤回申报文件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5、9、12及13须以特别决议通过,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5、7、9、11、12及13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在公司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7年4月21日上午 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29,传真:010-59220128。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 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17年4月25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公告之附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 362771。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以1.00元代表议案一,以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公司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如果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具体如下:

(4)输入委托股数。

上述总议案及各个单项议案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如果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单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的,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单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单项议案投票表决的,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7年 4月26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http://ca.szse.cn)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真视通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股东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公司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网络投票系统对以上两种方式的投票予以合并计算。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多项议案,如果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未进行有效投票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5、股东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

邮政编码:100029

联 系 人:吴岚、鞠岩

联系电话:010-59220193

联系传真:010-59220128

六、备查文件

1、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

附件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我单位(本人)以下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在议案表决栏中用“√”表示审议结果):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