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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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
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17-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10号”文核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汇嘉时代”或“公司”)于2016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发行价格为8.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2,8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7,929.93万元。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16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就汇嘉时代2016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荐机构2016年度对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审阅情况

根据《保荐办法》和《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汇嘉时代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具体情况如下: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汇嘉时代不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李 宁 李雪斌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