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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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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7-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6版)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0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5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0元。截至2016年7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63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370,000.00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会验字[2016]G15001660218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63,109,110.00元,补充流动资金为30,000,000.00元,累计已投入93,109,110.00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113,111.52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6,374,001.52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6,374,001.52元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要华锋”)与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及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情况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及高要华锋和东海证券共同分别与上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6,374,001.52元,系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已减手续费),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直接以募集资金56,241,3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6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会专字[2016]G15001660229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东海证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超募资金。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1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7年4月11日下午2: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谢秀丽女士主持。

会议经过认真研究讨论,一致同意选举谢秀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谢秀丽女士将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谢秀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肇庆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办公室文员、备货员、报关员、办公室主任,广州自然空间有限公司助理,广州高灿斯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客户主任。现任本公司工会主席、行政部部长,本公司、广西梧州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监事。

谢秀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2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4月13日,本公司披露了2016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下午3:00—5: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6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谭帼英女士、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胜宇先生、独立董事陈忠逸先生、保荐代表人张宜生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