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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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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7-32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7年4月12日以传真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提前以电话或电邮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2年期人民币2.5亿元信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和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各子公司2017年度贷款在2016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的基础上净新增贷款总额20亿元额度内的贷款及担保进行审批。(不含关联借款及已单独上过股东大会的贷款金额)

公司拟于近期提前偿还四川信托及山东信托贷款共计5.5亿元,为确保资金流动性,公司拟在额度内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贷款人民币2.5亿元整,期限24个月,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补充日常经营资金。

贷款具体事项如下: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2.5亿元

2、借款期限:24个月

3、借款利息:按双方约定利息执行

4、借款用途: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补充日常经营资金

5、结息方式:按双方约定方式

6、担保方式:

①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②赵宁、王瑛琰个人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2年期人民币1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和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各子公司2017年度贷款在2016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的基础上净新增贷款总额20亿元额度内的贷款及担保进行审批。(不含关联借款及已单独上过股东大会的贷款金额)

公司拟在额度内向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亿元整,期限为24个月,用于公司及子公司采购原材料。

贷款具体事项如下: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1亿元

2、借款期限:24个月

3、借款利息:按双方约定利息执行

4、借款用途:用于公司及子公司采购原材料

5、结息方式:按双方约定方式

6、担保方式:

①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②赵宁、王瑛琰个人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