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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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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7-026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7年4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有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3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可分次提款,借款期限自首次提款日起算),上述借款资金主要用于大龙有限开发的顺义区胡各庄保障房项目(即顺义区仁和镇05-02-15-2地块限价住房项目)。大龙有限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其持有的顺义区胡各庄保障房项目不动产权。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借款事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