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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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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议
高送转预案的公告

2017-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7-009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议

高送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总股本28,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预案。公司独立董事李宗义先生鉴于公司所处的行业形势和公司业绩状况,审议时予以弃权。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控股股东读者集团将继续履行首发上市时股份锁定36个月的承诺,承诺不会减持所持股份。

●风险提示:

1.本次高送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高送转预案前6个月内,公司存在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情况

3. 本次高送转事项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一、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拟以公司总股本28,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二、股东提议高送转的情况及理由

(一)2017年4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二)控股股东提议高送转的理由

控股股东读者集团鉴于2016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良好,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广大投资者的诉求,提出此次利润分配预案。认为此次提议符合公司当期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能够满足公司当前经营活动需要。

(三)控股股东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1、控股股东提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2、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李宗义先生鉴于公司所处的行业形势和公司业绩状况,审议时予以弃权。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 2016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广大投资者的诉求,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前提下,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评估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董事会成员王永生、陈泽奎、马永强、王卫平、覃东宜、吕益民、王志成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结合了公司持续性盈利能力、资金需求及未分配利润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同时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以及公司的实际需求,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四、提议人、公司董事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在本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前六个月内,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未增减持公司股票。

2.根据控股股东读者集团在公司首发上市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后未来六个月内,提议人控股股东读者集团所持股份仍处于限售状态,承诺不会减持所持股份。

3.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董事王永生、陈泽奎、马永强、王卫平、覃东宜、吕益民、王志成、李宗义及董事会秘书杨宗峰均未持有公司股票,并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不会增减持公司股份。

五、风险提示

1.本次高送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高送转预案前6个月内,公司存在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情况,具体如下:

3.本次高送转事项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7-010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对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高送转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40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内容如下:

我部关注到,你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13日审议通过了控股股东提议的10转增10的高送转方案。此前,我部已向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有关公告格式指引要求,披露有关内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经对你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预案的公告》事后审核,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2016年三季报披露,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7亿元,同比下降11.5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0.62亿元,同比下降0.74%,本次拟实施的股本转增方案与公司经营规模和业绩之间存在较明显的不匹配情况。请公司董事会补充说明在经营规模和业绩下滑的情况下,大比例转增股本的考虑及其合理性,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二、根据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高送转预案前6个月内,公司存在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解禁情况。请公司核实并披露相关股东过去6个月内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6个月内是否有增减持的计划,如有,请补充披露拟增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金额、价格区间及方式等。

三、根据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李宗义先生在审议高送转预案时予以弃权,理由是“鉴于公司所处的行业形势和公司业绩状况”。而公司控股股东认为“2016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良好”,“此次提议符合公司当期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请独立董事李宗义及公司控股股东分别结合行业形势与公司具体情况,具体说明作出上述判断的依据。

请你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目前,公司正在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落实。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公司就上述《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并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