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的公告

2017-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7-019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17年4月13日,本次会议在山西省太原市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二层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

会议由侯巍董事长主持,10名董事全部出席。其中,侯巍董事长、柴宏杰董事、赵树林董事、樊廷让董事现场出席;周宜洲董事、傅志明董事、朱海武独立董事、容和平独立董事、王卫国独立董事、蒋岳祥独立董事电话参会。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格林大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大华”)及其子公司格林大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大华资本”)增资,方案如下:

1、公司认缴人民币不高于0.9亿元,格林大华以其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35亿元,将格林大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8018亿元提高到人民币8亿元。

2、公司认缴人民币1.2亿元、格林大华认缴人民币0.8亿元,将格林大华资本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提高到3亿元。

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格林大华资本40%的股权,格林大华将持有格林大华资本60%的股权。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决定和办理与上述增资相关的事项。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格林大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门设置调整的议案》。

为有效配置资源,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架构的调整,具体如下:

1、新设上海资产管理分公司,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归口管理,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资产管理业务经营和管理。

2、上海资产管理分公司下新设资产管理(北京)部,为公司一级部门,主要负责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承揽、承做与发行;实业融资业务以及相关财务顾问等业务。

3、原资产管理业务其他部门名称及职能不变。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决定和办理与上述新设、调整事项相关的事务。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达到年末净资产的5%(含)以上。

②重要缺陷:错报金额达到年末净资产的3%-5%(不含)。

③一般缺陷:错报金额小于年末净资产的3%(含) 。

(2)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

a、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舞弊行为;

b、由于舞弊或错误造成重大错报,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c、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d、企业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重要缺陷: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的内部控制问题;

b、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未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

c、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因内控缺陷造成的损失占净资产的比例达到2%(含)以上。

②重要缺陷:因内控缺陷造成的损失占净资产的比例为1%-2%(不含)。

③一般缺陷:因内控缺陷造成的损失占净资产的比例小于1%(含)。

(2)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

a、公司重大决策缺乏决策程序或程序违规且造成重大损失;

b、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c、公司被监管部门撤销相关业务许可;

d、重要业务长期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严重失效;

②重要缺陷

a、重要决策程序出现程序失误且造成较大损失;

b、公司人员已经或者涉嫌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c、公司被监管部门暂停相关业务许可。

③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内部控制缺陷。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7-02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大华期货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格林大华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大华”)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8018亿元人民币。

2013年10月,公司完成现金和发行股份资产暨吸收合并格林期货,并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正式更名为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格林大华期货以规范管理为准绳,转型发展经纪业务、创新发展资管业务、整合发展机构金融业务、协同发展风险管理业务,为客户提供以衍生品服务见长的综合金融服务。

2014年,格林大华成立格林大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大华资本”),为其全资子公司。格林大华资本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地为上海自贸区,主要开展仓单服务、基差贸易、合作套保、衍生品交易等风险管理业务。

为了进一步拓展风险管理业务,提升公司盈利及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满足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对格林大华、格林大华资本进行增资,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司认缴人民币不高于0.9亿元,格林大华以其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35亿元,将格林大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8018亿元提高到人民币8亿元。

二、公司认缴人民币1.2亿元、格林大华认缴人民币0.8亿元,将格林大华资本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提高到3亿元。

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格林大华资本40%的股权,格林大华将持有格林大华资本60%的股权。

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决定和办理与上述增资相关的事项。

2017年4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格林大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被增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一:

公司名称: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

同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21431D

成立日期:1993年02月28日

法定代表人:乔俊峰

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东里8号院2号楼501内601室

注册资本:5.8018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

1、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格林大华期货(合并)资产总额447,113万元,净资产80,910万元,负债总额366,203万元,无银行贷款。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541万元,净利润3,821万元。

2、截至2017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格林大华期货(合并)资产总额513,450万元,净资产83,078万元,负债总额430,372万元,无银行贷款。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7,293万元,净利润2,250万元。

组织架构:本次增资前,本公司持有格林大华股份比例100%、本次增资后,本公司持股比例不变。

公司二:

公司名称: 格林大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同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123394417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04日

法定代表人:张旭升

注册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26号108室

注册资本:1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实业投资,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电子商务(除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金属材料,矿产品(除专控)、贵金属(除专控)、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及制品、煤炭、燃料油(除危险品)、机械设备、计算机及配件、建材、棉花(除棉花收购)、玻璃制品、焦炭、沥青、木材、汽车配件、食用农产品(除生猪、牛、羊等家畜产品)、饲料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

1、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格林大华资本公司资产总额49288.3万元,净资产10718.29万元,负债总额38570.01万元,无银行贷款。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054.69万元,净利润88.74万元。

2、截至2017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格林大华资本公司资产总额46299.68万元,净资产11076.91万元,负债总额35222.77万元,无银行贷款。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0353.98万元,净利润377.36万元。

组织架构:本次增资前,本公司不直接持有格林大华资本的股份,本次增资后,公司将持有格林大华资本40%的股权,格林大华将持有格林大华资本60%的股权。

三、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公司向格林大华、格林大华资本增资,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上述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分批决定投入的时间和金额并具体实施。

增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投资旨在满足格林大华、格林大华资本发展的资金需求,扩充资本实力,提高市场竞争实力,进一步延展业务链条,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资本回报率,与公司形成良好的品牌协同效应。

2、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增资格林大华、格林大华资本可能存在以下风险因素:第一,目前期货行业业务同质化现象严重,行业竞争激烈,格林大华可能因为行业手续费率下降影响到经纪业务收入和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第二,行业监管全面从严,公司传统优势业务可能因为政策原因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到公司收入和盈利水平。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格林大华、格林大华资本后,能够进一步增强与公司相关业务的协同,更好的服务于实体经济,更好的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