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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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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2017-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1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对原通知中“二、会议审议事项”、“股东大会议案相应委托价格一览表”与“授权委托书”中投票表决表格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二、会议审议事项”更正前内容:

1、审议《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梁淳蔚先生、邱靖之先生、宋昆冈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核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5、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

更正后:

1、审议《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梁淳蔚先生、邱靖之先生、宋昆冈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核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使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11.1选举Paul Xiaoming Lee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1.2选举李晓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1.3选举Yan Ma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1.4选举许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1.5选举冯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1.6选举林海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使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12.1选举宋昆冈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王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卢建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使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13.1选举杨跃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3.2选举陈涛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4、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5、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股东大会议案相应委托价格一览表”更正前:

更正后:

股东大会议案相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1,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1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授权委托书”中投票表决表格更正前:

更正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其他内容不变,

董事会办公室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并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强信息披露的审

核工作,力争避免类似错误发生,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