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7-39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支付其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在参考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16年财务审计费用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7-40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18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27号),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现就被担保人的股东及持股比例补充公告如下:

被担保人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海正药业(美国)有限公司、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海正药业南通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上述公司100%股权。

被担保人云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8%股权,其他股东及持股比例为: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5.8%股权、张建国持有其1.2%股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