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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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17-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7-017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让投资者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下午15:30-16:3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召开了“浙江东方2016年度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关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回答。现将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公司副董事长、总裁金朝萍女士,董事会秘书魏建鹏先生出席了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在规定时间内对投资者关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答复。

二、 投资者关注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答复情况

1、关于公司未来规划的问题

答复:本次重组后公司将打造成为“金控+商贸”的综合性控股上市公司,并将成为国内屈指可数的持有多张金融牌照的上市金控平台之一。股权交割完毕后,公司一方面将尽快完成对标的公司浙金信托、大地期货和中韩人寿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对接和整合,另一方面将通过建立长效及阶段性的政策措施,促进新并入的各金融子公司之间、金融子公司与公司原有类金融子公司之间、以及金融业务与公司商贸流通业务之间的互动和协同,实现1+1>2的聚合效应,以真正发挥金融集团的优势。公司将继续推动公司外贸业务商业模式的升级,整合传统业务与跨境电商业务,同时探索外贸业务行业整合的机会。

2、关于公司2016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相关问题

答复:公司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历来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多年来也一直坚持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回馈投资者。当前,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重组标的为信托、期货及保险等金融资产,加上公司原有的投资、融资租赁、私募基金等业务,公司将构建金融控股平台。金融业务将成为公司今后发展的重要战略领域,公司需要在金融业务的发展上投入大量资金予以扶持。此外,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工作完成后,所募集资金公司将用于对浙金信托及中韩人寿进行增资,如募集资金金额与增资金额存在差额,也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补足。

同时,公司商贸流通板块也正处于转型升级阶段,公司需要投入资金推进跨境电商平台的建设和发展,并在适时开展相关产业并购。

以上是公司战略转型后的重要布局和规划,也是公司着眼于提升核心竞争能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从而更好地提升公司价值、保障股东权益的积极举措。

3、关于公司股价和市值的问题

答复:做强做大上市公司是公司一直以来努力的目标。当前,公司正聘请德勤咨询为公司做战略管控和规划,一方面,公司会按照“金控+商贸”的战略发展布局,致力于打造以“大资管”为核心,最具特色的国有上市金控平台,努力以优异业绩回报投资者;另一方面,公司将努力提升公司治理、强化内控建设、加强与资本市场的沟通和品牌宣传、树立积极的公司形象。

此外,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有资产监管政策的前提下,公司也将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研究探讨并择机推行包括但不限于回购公司股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方案。

4、关于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和理财产品的问题

答复:公司购买国债逆回购和理财产品是使用公司临时闲置资金,而且30亿额度包含了股份公司本部及下属38家子公司所使用的额度,公司闲置资金都是临时性的,并对重组完成后公司2017年度资金进行了合理的预估。

购买国债逆回购和理财产品的额度比以前年度高,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一方面重组后,大地期货和浙金信托纳入公司合并范围,这两家公司自身账面有部分资金,且本次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中也有9.5亿元将用于向浙金信托增资,增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求,这些资金实际使用或投放回报率合适的项目前都可能会出现临时闲置情况。另一方面,根据既定的房地产业务有序退出的战略,公司不再进行新的土地储备和开发,着力于现有项目的去化和退出,也可能会回笼较多资金。

为了充分利用临时闲置的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公司会购买流动性强、风险低、收益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的短期理财和进行国债逆回购。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是为了在保持公司资金流动性的前提条件下,尽可能获得资金收益最大化。

重组方案中涉及募集配套资金12亿元,用途是分别对浙金信托和中韩人寿增资,以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本体层面不会截留任何募集的配套资金,且如果募集配套资金不足12亿元,公司还将以自有资金补足,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募集是基于当时的公司财务状况、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而做出的决策,这些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较为详尽的阐述。

5、关于公司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定价的问题

答复:公司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2015年10月9日)收盘价为19.86元/股。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均高于浙江东方股票停牌时的价格。为了此次交易的达成,为了充分兼顾上市公司长期发展利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易选取与停牌股价最为接近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原定为17.15元/股,不低于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90%。根据2016年6月3日浙江东方实施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市公司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2元(含税),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根据除息结果调整为17.04元/股。该定价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6、关于公司补选董事长的问题

答复: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正在履行相应的组织审批程序,程序完成后,公司将依照规定及时履行董事会、股东会等审议程序并按期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的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