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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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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10 公司简称:黑牡丹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3.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3.3 公司负责人戈亚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惠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3.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6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7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8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资产负债发生的重大变化: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化说明:

(1)应收票据较年初数减少主要系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将所持应收票据支付工程材料款所致;

(2)预付款项较年初数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常州绿都房地产有限公司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较年初数增加主要系子公司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购进生产设备,报告期末尚处于安装调试过程中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数减少主要系本期发放上期计提的职工薪酬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数增加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数减少主要系本期偿还201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5亿元所致;

(7)长期借款较年初数增加主要系本期银行长期借款及信托贷款增加所致。

2. 报告期内,利润构成发生的重大变化: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化说明:

(1)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营改增”政策实行后,本期营业税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子公司黑牡丹(香港)有限公司上年同期计提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所致;

(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购买的理财产品本期产生投资收益所致;

(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子公司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3. 报告期内,现金流量发生的重大变化: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化说明:

(1)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常州市牡丹广景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东城明居项目本期完成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收到返还的土地增值税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本期收回的代建项目回款比上期减少所致;

(3)收回投资所产生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常州牡丹江南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收回宜兴江南天源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回款所致;

(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购买的理财产品本期产生投资收益所致;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子公司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本期购置生产设备所致;

(6)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本期为其联营企业浙江港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所致;

(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向金融机构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8)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归还金融机构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9)支付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常州市牡丹广景投资有限公司本期与其少数股东常州广景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往来款增加所致;

(10)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对进出口业务影响所致。

3.9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2012年9月12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1)公司于2013年5月22日发行了2013年度第一期定向工具,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3年,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5.90%。该期定向工具于2016年5月23日到期兑付完毕。

(2)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发行了2014年度第二期定向工具,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3年,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6.90%。

2、经公司2013年9月16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

(1)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发行了2013年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5亿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面值发行,票面利率为5.40%。

(2)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发行了2013年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5亿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面值发行,票面利率为4.30%。

3、经公司2014年9月4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

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2015年6月24日发行了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于公司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公司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6%。

该中期票据尚有8亿元额度已注册未发行,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资金价格情况在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4、经公司2015年11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公司已取得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将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资金价格情况在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5、经公司2015年9月7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

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发行了201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 270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3.98%。该期超短期融资券于2017年3月24日到期兑付完毕。

该超短期融资券尚有15亿元额度已注册未发行,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资金价格情况在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6、经公司2015 年9月2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

公司于2016年5月26日发行了2016年度第一期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5年,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5.00%。

7、经公司2016年9月7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公司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现已就本次债券的申报文件出具了反馈意见,目前正处于反馈意见的回复阶段。

8、经公司2016年9月7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境外全资子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发行境外债券,发行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目前公司已取得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将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资金价格情况在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3.10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1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戈亚芳

日期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