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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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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公告编号:2017-024

债券简称:13天士01 债券代码:122228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长闫凯境先生主持本次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其中包括董事长闫凯境先生、副董事长蒋晓萌先生、董事闫希军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朱永宏先生、独立董事施光耀先生、独立董事田昆如先生;副董事长孙鹤先生、董事吴迺峰女士、独立董事郭云沛先生因其他重要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聘请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申请发行超短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风险津贴制度实施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11、12项内容之关联股东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账户,持股数为488,201,089股; 2015年非公开发行对象,包括:天津和悦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康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鸿勋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通明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顺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善臻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数共计47,633,224股。

以上股东因其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放对象,为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共计为535,834,313股。

2、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如适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弘、王甲烁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的刘弘、王甲烁律师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