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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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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丁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海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邢群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但经董事会审核(审计)委员会审核。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国一季度GDP增速为6.9%,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增速创一年半以来的新高。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粗钢产量2.01亿吨,同比增长4.7%;钢材产量2.63亿吨,同比持平。钢材价格一月份保持平稳,在经历了2月份快速上涨后,3月份大幅回落。3月末,国内钢材价格指数101.81点,同比上升45.84%,较上年末上升2.31%。铁矿石与钢材的价格走势大体一致,焦煤价格保持高位,钢铁企业生产经营有所改善,但仍面临诸多挑战。

报告期,公司及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共生产生铁479万吨、粗钢509万吨及钢材473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5.70%、17.01%及13.70%(其中:本公司生产生铁381万吨、粗钢406万吨、钢材375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5.81%、16.67%及13.98%)。报告期,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本集团营业收入人民币173.37亿元,同比增长87.91%,主要是由于钢材销售数量增加、价格上涨所致;营业成本人民币153.53亿元,同比增长81.96%,主要是由于原燃料采购价格上涨以及钢材销售量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02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2.5亿元,主要是由于钢材产品毛利上升所致。

面对市场波动,公司将在确保全系统稳定均衡生产的基础上,加强市场研判,保持生产经营的良好势头;以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换版工作为新的起点,全力做好生产管控、隐患整改、市场开拓、售后服务等各项工作,走好马钢品牌建设长征路。

合并财务报表中,与上年年末相比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动原因如下: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增加83.15%,主要是由于本期财务公司持有的基金产品增加所致。

2. 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增加41.93%,主要是由于本期钢材价格上涨导致销售产品收到的票据增加,以及票据背书转让减少所致。

3. 应收利息较上年末减少32.01%,主要是由于本期财务公司在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应收利息减少所致。

4. 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减少39.24%,主要是由于本期采购原燃料支付的预付款减少所致。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零,上年末230,047,000元,主要是由于本期财务公司逆回购业务到期所致。

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89.05%,主要是由于本期财务公司同业存单增加所致。

7. 拆入资金600,000,000元,上年末为零,主要是由于财务公司向银行同业拆借资金增加所致。

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较上年末减少66.53%,主要是由于财务公司本期向中央银行再贴现票据减少所致。

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593,021元,上年末为零,主要是由于远期购汇合同因汇率变动导致的影响所致。

10. 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32.83%,主要是由于上年末计提的绩效奖金在本期发放所致。

11. 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增加86.24%,主要是由于本期收入增加导致应交增值税和对应各项应交税费增加所致。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67.28%,主要是由于本期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13. 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47.91%,主要是本期本公司新增的长期借款所致。

14. 未分配利润712,020,659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902,589,281元,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盈利所致。

合并财务报表中,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动原因如下:

1. 营业收入同比增加87.91%,主要是由于钢材销售价格上涨以及钢材销售量增加所致。

2. 营业成本同比增加81.96%,主要是由于原燃料采购价格上涨以及钢材销售量增加所致。

3. 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440.53%,主要是由于本期实现增值税同比增加,使得城建税等附加税费相应增加,以及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税金在该科目核算所致。

4. 销售费用同比增加38.36%,主要是由于本集团钢材销售增加导致的运费增加所致。

5.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81.22%,主要是由于钢材产品价格上升,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减少所致。

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87.07%,主要是由于本期远期外汇交易产生的公允价值评估变动所致。

7. 投资收益同比增加373.42%,主要是由于本期享有联营、合营公司的净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8. 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81.34%,主要是由于本期收到政府的财政补助同比减少所致。

9. 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46.89%,主要是由于本期报废固定资产的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10.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396.43%,主要是由于本期部分子公司的盈利水平上升所致。

1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人民币1,249,909,605元,主要是由于钢材产品毛利上升所致。

12. 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加人民币152,456,933元,主要是由于本期非全资子公司盈利同比增加所致。

13.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同比减少71.97% ,主要是由于本期境外子公司的记账货币相对人民币升值幅度小于上年同期所致。

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同比减少流入31.05%,主要是上年同期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的同时经营性应付项目大幅增加,导致上年同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多,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基本属于正常水平(存货资金占用有所增加)。

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同比增加流出137.22%,主要是由于本年财务公司购买金融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同比减少流出79.94%,主要是由于本期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承诺将通过马钢投资公司以合法合规的方式,以适当价格增持不低于人民币4.09亿元马钢股份A股,增持计划全部实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报告期,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形势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改善,但受钢铁行业产能过剩以及上游产品价格快速上涨等因素的影响,盈利基础较为脆弱,资金面较为紧张,目前尚未有效筹集增持所需资金。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计划在保障正常资金运转的基础上,积极筹措资金,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实施增持计划,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02亿元,二季度虽然仍面临很大的生产经营压力和不确定性,但可望实现盈利;上年同期累计净利润为人民币4.52亿元,因此公司预计累计净利润同比将大幅上涨。

公司名称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毅

日期 2017-4-25

公司代码:600808 公司简称:马钢股份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