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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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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议应参会的董事16人,实际参会的董事16人。

1.3 本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的季报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报告中金额币种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列示。

1.4 本报告中“招商银行”“本公司”“本行”均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招商银行及其附属公司。

1.5 本公司董事长李建红、行长田惠宇、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李浩及财务机构负责人李俐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基本情况

2.1 本集团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注:2016年度报告中,本集团将票据回购式再贴现负债及对央行公开市场债券回购负债从“卖出回购款项”重分类至“向中央银行借款”。现金流量表中同期比较数的“向中央银行借款”与“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款项”已据此进行重述。该重述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无影响。

2.2 按中国会计准则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并无差异。

2.3 报告期末资本充足率分析

本公司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加强资本管理,报告期内满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的各项资本要求,资本充足率总体运行平稳。

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集团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4.43%,一级资本充足率12.40%。

注:

1、“高级法”指2012年6月7日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的高级计量方法,下同。按该办法规定,本集团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招商银行及其附属公司。本公司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招商银行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集团符合资本充足率并表范围的附属公司包括: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和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商业银行在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并行期内,应当通过资本底线调整系数对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乘以最低资本要求与储备资本要求之和的金额、资本扣减项总额、可计入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进行调整。资本底线要求调整系数在并行期第一年为95%,第二年为90%,第三年及以后为80%,2017年为并行期实施的第三年。

2、自2015年起使用2015年2月12日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算杠杆率。2016年末、2016年第三季度末和2016年上半年末本集团的杠杆率水平分别为5.75%、5.99%和5.80%。

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公司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4.20%,一级资本充足率12.10%。

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集团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2.08%,一级资本充足率10.20%。

注:“权重法”指按照2012 年6 月7 日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信用风险使用权重法,市场风险使用标准法,操作风险使用基本指标法,下同。

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公司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1.68%,一级资本充足率9.76%。

2.4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

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招商银行H 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

2、上述前10 名股东中,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晏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楚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截至2017年3月31日,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股权/控制/一致行动关系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29.97%;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和中远海运(广州)有限公司同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其余股东之间本公司未知其关联关系。

3、上述股东没有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2.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5.1 本集团经营情况分析

截至2017年3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60,006.74亿元,比年初增长0.98%;负债总额为55,788.50亿元,比年初增长0.72%;客户存款总额为39,295.44亿元,比年初增长3.35%;贷款及垫款总额为34,345.26亿元,比年初增长5.30%。

2017年1-3月,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99.77亿元,同比增长8.87%;实现营业收入570.75亿元,其中,净利息收入349.14亿元,同比增长1.77%,净利息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61.17%;由于2016年第一季度收入尚未价税分离,2017年1-3月净利差为2.30%,净利息收益率为2.43%,同比均下降0.19个百分点,环比分别上升0.03和0.04个百分点;非利息净收入221.61亿元,同比下降7.45%,其中,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86.40亿元,同比下降5.97%,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32.66%,同比下降1.37个百分点;其他净收入35.21亿元,同比下降14.58%,主要是由于投资净收益减少较多。报告期本集团成本收入比为24.30%,同比上升2.62个百分点,主要是本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受营改增价税分离影响所致。

截至2017年3月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为605.04亿元,比上年末减少6.17亿元;不良贷款率1.76%,比上年末下降0.11个百分点;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208.67%,比上年末上升28.65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3.68%,比上年末上升0.31个百分点。

2.5.2 本公司经营情况分析

2017年1-3月,本公司总体保持平稳发展态势:

资产负债规模略有增长。截至2017年3月末,本公司资产总额为56,653.79亿元,比年初增长0.94%;负债总额为52,617.95亿元,比年初增长0.69%。贷款及垫款总额为31,737.94亿元,比年初增长5.28%,其中,企业贷款占比45.24%,零售贷款占比50.15%,票据贴现占比4.61%。客户存款总额为37,608.92亿元,比年初增长3.25%,其中,活期存款占比62.61%,定期存款占比37.39%。活期存款中,企业存款占61.61%,零售存款占38.39%;定期存款中,企业存款占80.31%,零售存款占19.69%。

盈利稳步增长。2017年1-3月,本公司实现净利润184.19亿元,同比增长6.63%;实现营业收入537.68亿元,其中,净利息收入338.82亿元,同比增长1.45%,净利息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63.02%;由于2016年第一季度收入尚未价税分离,本公司2017年1-3月净利差为2.36%,净利息收益率为2.49%,同比均下降0.19个百分点,环比分别上升0.03和0.04个百分点。零售金融业务价值贡献持续提升,零售金融业务营业收入276.88亿元,同比增长1.61%,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51.50%。

非利息净收入同比下降。2017年1-3月,本公司累计实现非利息净收入198.86亿元,同比下降10.89%,主要受2016年第一季度收入尚未价税分离和上年同期非利息净收入基数较高等因素影响。非利息净收入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为36.98%,同比下降3.07个百分点。实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87.58亿元,同比下降5.24%,其中,实现财富管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84.82亿元(其中:受托理财收入29.65亿元,代理保险收入25.26亿元,代理基金收入18.80亿元,代理信托计划收入10.60亿元,代理贵金属收入0.51亿元)。

经营效能保持良好水平。2017年1-3月,本公司业务及管理费127.15亿元,同比增长7.57%,成本收入比为23.65%,同比上升2.43个百分点。

资本使用效率保持稳定。截至报告期末,权重法下本公司资本充足率11.68%,一级资本充足率9.76%,较上年末分别上升0.09和0.13个百分点,权重法下税前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RAROC)为24.80%,维持较高水平,并明显高于资本成本。

资产质量稳中趋好。截至2017年3月末,本公司不良贷款余额593.73亿元,比上年末减少3.76亿元;不良贷款率1.87%,比上年末下降0.11个百分点。本公司遵循“全面性、专业性、独立性、制衡性”的宗旨,向“轻型银行”转型,加快建设以风险调整后的价值创造为核心的风险管理体系。按照监管要求,持续深化穿透性原则,逐步回归业务本源,推进组合和限额管理,防范交叉金融风险。优化资产组合配置,积极调整资产结构。加强对产能过剩、高风险低价值客户和“僵尸企业”的退出,实施战略客户及压缩退出客户“名单制”管理。全面梳理信贷流程,优化信贷管理制度,改造业务系统,推进信贷流程网络化、数据化、协同化。优化预警模型,加强资产质量监测,前瞻性防控风险,资产质量稳中趋好。

拨备计提稳健审慎。本公司坚持稳健、审慎的拨备计提政策,一季度对产能过剩行业贷款继续加大风险补充拨备计提力度。截至2017年3月末,本公司贷款减值准备余额为1,231.0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1.36亿元;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207.35%,比上年末上升28.32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3.88%,比上年末上升0.33个百分点。

3 重要事项

3.1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的主要项目及原因: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3.2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拟按照经审计的本公司2016年境内报表税后利润569.90亿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56.99亿元;按照风险资产1.5%差额计提一般准备31.02亿元。本公司拟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A股和H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股现金分红0.74元(含税),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周(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2016年度,本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3.4 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事项

为提高本公司资本充足率水平,改善本公司资本结构,增强本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持续推动本公司业务转型和升级,本公司拟在境内外市场非公开发行合计总规模不超过等额人民币350亿元的优先股,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其中,境内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75亿元,境外发行不超过等额人民币75亿元。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述非公开发行境内外优先股的相关议案,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和本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发布的公告及通函等文件。上述非公开发行事项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批准,并需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最终核准的方案为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A股简称:招商银行 H股简称:招商银行 公告编号:2017-014

A股代码:600036 H股代码:0396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于2017年4月13日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16名,实际参会董事16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1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2016年度业务连续性管理工作报告》。

同意:1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2016年度外包管理报告和招商银行外包目录年度检视结果的议案》。

同意:1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编报2017年度招商银行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预算的议案》。

执行董事田惠宇、李浩回避表决,总有效表决票为14票

同意: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A股股票代码:600036)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