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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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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38 公司简称:中青旅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康国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焦正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思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2017年一季度,公司坚持围绕“控股型、多平台、营造旅游生态圈”的发展战略和2017年度经营计划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42亿元,同比下降14.04%,主要系受营改增政策影响及整合营销业务季度性波动所致;实现净利润8666万元,同比增长9.5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同比增长18.42%。

报告期内,中青旅旅行社业务积极探索产业间融合,一季度陆续推出康养主题体验活动、英美名校精品游学项目等产品。高端旅游服务品牌中青旅耀悦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拟在进一步充实资金实力的同时谋求业务协同发展,精耕高端旅游市场。

中青博联中标第九届中国花卉博览会运营管理项目,助力2017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国家旅游局文明旅游公司活动等大型会议和项目,博汇运营业务表现出良好发展态势。报告期内,受营改增政策影响及季度性波动影响,中青博联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8.15%。

乌镇景区一季度接待游客人次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77%,4月1日,乌镇景区推出“乌村+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观光游套餐”,精准对标市场需求,丰富游客游览体验。古北水镇景区表现出良好的成长性,一季度接待游客人次和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05.61%和73.36%,通过推出花会巡游、小镇色彩季、长城庙会等活动,打造多元的产品形态。报告期内,古北水镇景区取消夜间优惠票政策,有望进一步提升古北水镇的客单价及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与IDG、红杉共同出资设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基金管理合伙企业,并拟发起设立旅游产业基金,借力资本加快公司景区业务拓展。截至目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基金管理合伙企业均已完成工商注册,注册名称分别为中青旅红奇(横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青旅红奇(横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一季度内,中青旅山水酒店荣获“中国酒店业最具影响力酒店管理公司”等奖项,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5.96%。

策略性投资方面,各项业务均保持稳定发展。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增加是因为乌镇对古北水镇借款2亿元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是因为部分款项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是因为支付2016年年终绩效工资所致;

应交税费减少是因为支付2016年末应交税费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是因为16年1季度未进行营改增所致;

营业外支出增加是因为酒店部分装修资产报废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是因为支付的职工工资、税费比同期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是因为乌镇对古北水镇借款2亿元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是因为乌镇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康国明

日期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38 证券简称:中青旅 公告编号:临2017-023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近日,部分机构和公司在全国各地与政府开展古镇和旅游目的地项目合作及洽谈,声称乌镇景区及古北水镇景区由其投资开发、规划建设及运营管理,意图通过该方式不当获取商业机会,对公司商誉造成侵害。

二、澄清声明

公司声明,乌镇景区及古北水镇景区分别为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镇旅游”)和北京古北水镇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北水镇公司”)所有,并委托陈向宏团队运营管理。其中,乌镇旅游由本公司与桐乡市政府下属企业投资,公司持有乌镇旅游66%股份;古北水镇公司由本公司与IDG资本、乌镇旅游、京能集团投资,公司与乌镇旅游合计持有古北水镇公司41.29%股权。2016年12月,乌镇旅游与以陈向宏先生为实际控制人的桐乡乌镇景耀旅游营销咨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桐乡市乌镇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并委托该公司提供乌镇景区管理服务。

中青旅集团上海控股、中青旅集团山东投资、中青实业发展、青旅物流、中青旅城市开发、中青城投、中青旅实业、中青旅金控、中青旅酒店物业、青旅投资、中青旅置业、中青旅矿业投资、青旅文化、北京青旅领泽基金及其他变造使用“中青”、“青旅”、“中青旅”为企业字号或简称的公司与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股权关系,亦未参与乌镇景区及古北水镇景区投资开发、规划建设及运营管理。

近日我们关注到5月18日拟在合肥召开的第十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特色小镇投资建设论坛”议程中有中青旅实业集团中金银地城市开发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金银地”)董事长张鹏飞分享乌镇、古北水镇开发运营经验,公司特此声明,张鹏飞先生从未在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服务过,中金银地及张先生从未参与过乌镇、古北水镇开发、运营及管理。

鉴于公司不时接到各地政府咨询及投资者询问,为避免市场混淆,防范风险,公司在此一并声明,中青旅的重大投资项目均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各地方政府、相关权利人及广大投资者注意核实本公司公告,并防范风险,防止受骗上当。

三、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法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