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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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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谭旭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邝焜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16年9月26日,本公司与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以现金人民币25,286万元收购潍柴(潍坊)中型柴油机有限公司100%股权,潍柴(潍坊)中型柴油机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由于合并前后合并双方均受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次交易对价人民币25,286万元于2016年10月18日支付,并将控制权转移至本公司,因此自2016年11月1日起将潍柴(潍坊)中型柴油机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要求视为2016年期初纳入合并范围,故需对2016年一季度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谭旭光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7-012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重工集团: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陕重汽: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潍柴重机: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山推股份: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增强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使其更好地为集团发展提供服务支持,潍柴动力及其控股子公司陕重汽与山东重工集团、潍柴重机、山推股份拟对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陕重汽分别以现金增资人民币1760.87万元,同时以未分配利润分别转增人民币1760.87万元,共计增资人民币7043.48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山东重工集团、潍柴重机、山推股份均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本次交易及有关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事前审核本次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 所:济南市燕子山西路40-1号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经营范围: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和企业管理;规划组织、协调管理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内燃机及其配套产品、工程机械及其他机械设备、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公司16.83%股权

截至2016年9月30日,山东重工集团主要财务数据为:净资产319,858.59万元,营业收入为7,225,497.68万元,净利润为-11,696.52万元。

(二)企业名称: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7,610.05万元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徐宏

经营范围:内燃机(非车用)、船舶推进系统(含齿轮箱、螺旋桨等)、内燃机发电机组(含发电机、控制屏等)、内燃机成套机组(含齿轮、介质泵等)及配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技术咨询;陆用电站(内燃机)成套设计、设备制造与采购、运营维护;应急电源车、抢险救援专用车、冷藏车的销售;工程机械生产、销售;机械加工零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设备修理;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危险品);包装物及物流器具的租赁、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国家有规定的,须凭许可证或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潍柴重机主要财务数据为:净资产130,486.51万元,营业收入为174,421.82万元,净利润为1,967.96万元。

(三)企业名称: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24,078.7611万元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中国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

法定代表人:张秀文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收获机械及配件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租赁、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房屋、场地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

截至2016年9月30日,山推股份主要财务数据为:净资产310,474.68万元,营业收入为327,019.06万元,净利润为-8,153.41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9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申传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D座13层

经营范围:批发医疗器械III类;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销售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建筑材料、医疗器械I类;批发医疗器械II类;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信息表

单位:人民币 元

融资租赁公司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资共计人民币18,000万元,其中现金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未分配利润转增人民币9,000万元,由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潍柴动力、潍柴重机、陕重汽、山推股份按原股权结构同比例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2亿元变更为人民币11亿元。

2.本次增资事宜,由各投资方分别提交各自有权机构审议决策后,须获得融资租赁公司股东会批准。若融资租赁公司未能于2017年5月25日前获得其有关股东会批准,则有关交易协议即告终止。

3.增资款全部到位后,各投资方应督促融资租赁公司及时办理验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企业共同对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提高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能力和综合竞争力,进而使其更好的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1.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资料详实充分,有助于董事会作出理性科学的决策,同意将本次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

2.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发挥融资租赁平台潜力,进而使其更好的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4.我们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及进行本次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7-013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Weichai Power (Luxembourg) Holding S.à r.l.(下称“潍柴卢森堡”)因项目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亿美元等值欧元的银行/银团贷款,期限不超过6年。为保证上述融资事项顺利进行,公司拟为此提供不超过3亿美元等值欧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Weichai Power (Luxembourg) Holding S.à r.l.

成立日期: 2012年11月19日

注册地点: 卢森堡(6, rue Jean Monnet L-2180, Luxembourg )

注册资本: 100,000欧元

经营范围: 参与创设、开发、管理和控制任何公司或企业。投资收购和管理专利或其他任何性质和来源的知识产权权利。

与本公司的关系: 潍柴卢森堡为本公司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潍柴卢森堡的资产总额为187,832.97万欧元,净资产为64,891.83万欧元,营业收入为20.04万欧元,净利润为62.84万欧元。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期限不超过6年。

担保范围为到期应付的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提供本次融资担保是为满足项目需要,潍柴卢森堡公司为本公司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融资、担保及授权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4月27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40,843.6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51.70%(含本次担保;外币担保按4月27日中间汇率折算)。其中,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6,106.8万元,该担保系本公司因吸收合并承继原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担保,该担保事项清理尚未完成。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7-014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2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共收回有效票数11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及批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1人,其中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议案二、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使其更好地为集团发展提供服务支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下称“陕重汽”)与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拟对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陕重汽分别以现金增资人民币1760.87万元,同时以未分配利润分别转增人民币1760.87万元,共计增资人民币7043.48万元。

董事会同意上述交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士签署与本次增资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关联董事谭旭光、王曰普、江奎、张泉、孙少军回避表决。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6人,其中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议案三、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Weichai Power (Luxembourg) Holding S.à r.l.(下称“潍柴卢森堡”)因项目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亿美元等值欧元的银行/银团贷款,期限不超过6年。为保证上述融资事项顺利进行,公司拟为此提供不超过3亿美元等值欧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在公司对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原则框架内,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与相关金融机构商谈、确定具体融资、担保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履行相关主管政府部门或其授权部门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1人,其中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7-015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