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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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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苏中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变动原因说明: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80.67%,主要是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化工贸易支付货款增加,以及投资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公司支付投资款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93.74%,主要是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化工贸易按合同进度收款影响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2949.02%,主要是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化工贸易规模扩大预付商品货款影响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3.74%,主要是公司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减少影响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9.36%,主要是公司投资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公司支付投资款影响所致。

6、短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20.77%,主要是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化工贸易规模扩大,为满足其短期资金周转需求增加银行贷款影响所致。

7、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60.19%,主要是公司在化医财务公司开具承兑汇票增加影响所致。

8、应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1.92%,主要是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到期货款影响所致。

9、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2.71%,主要是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化工贸易预收货款减少影响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9.3%,主要是公司2016年末计提的年终奖金发放完毕所致。

11、应交税金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3.89%,主要是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化工贸易收入增加影响税金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2、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00.08%,主要是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化工贸易收入增加影响所致。

13、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05.80%,主要是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化工贸易收入增加影响所致。

14、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8.92%,主要是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化工贸易收入增加影响所致。

15、销售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32.70%,主要是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化工贸易规模扩大影响运费增加所致。

1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1.35%,主要是公司本期应收账款增加影响坏账准备计提增加影响所致。

17、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6.67%,主要是重庆关西涂料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增加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2月16日,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120万吨/年粗芳烃加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三方共同出资在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设立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此次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发布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2017年3月8日,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伊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发布的《关于投资设立的参股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2017年3月,公司已按照投资协议支付投资款5,940万元。

2、因控股股东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化医集团”)正在酝酿涉及到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29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6年3月30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因化医集团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年4月6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公司重大事项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公司于2017年1月6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公告编号2017-001);公司于2017年1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4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170044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2017年1月23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044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发布的《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反馈意见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经公司审慎研究,根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公司对本次交易方案中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发布的《2017年第四次(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及《2017年第二次(八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044号),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苏中俊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7-026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