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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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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罗庆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图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化30%以上的科目 单位:元

利润表项目变化30%以上的科目 单位: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化30%以上的科目 单位: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11月14日,公司股票停牌。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暨继续停牌的公告》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停牌。2017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股票因重大重组事项在2017年1月14日两月停牌期满后继续停牌。2017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预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并继续停牌。2017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终止履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公司对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限售期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披露了预案第一次修订版。2017年3月1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258号),公司根据问询函要求,于2017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厅举行了媒体说明会,并于2017年3月22日对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进行了相关披露。

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会议同意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并于2017年4月14日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4月17日复牌。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庆红

日期-2017-04-28

公司代码:600979 公司简称:广安爱众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