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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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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10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2017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拟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相关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核同意。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安松威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同时同意董事会秘书王征先生在首席财务官空缺期间,代为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

安松威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已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安松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安松威先生个人简历:安松威,男,汉族,198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曾任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工作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第一、二、三、四、七、八、十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7-037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91号文核准,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6,363,63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6.8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1,800万元和财务顾问费9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1,172,999,996.80元,于2016年6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56,363.64元,加上扣除的中金公司财务顾问费9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1,743,633.16元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6]B100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7月2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等相关并购整合费用后通过增资方式用于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福斯特”)增至6.5万组动力及储能锂电池”8,216.16万元,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的交易现金对价42,000万元,合计投入自筹资金50,216.16万元,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资金50,216.1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本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6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7月,远东福斯特与本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东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说明的用途

根据本公司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报告书》披露的配套募集资金用途为: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的交易现金对价42,000万元,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60,000万元,剩余资金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等相关并购整合费用后通过增资方式用于远东福斯特“增至6.5万组动力及储能锂电池”项目18,000万元。

2、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智慧能源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中扣除的保荐、承销费用1,800万元和财务顾问费900万元计算在本年度投入金额中。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7-038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影响较小,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4月26日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蒋承志先生、蒋华君先生、蒋锡培先生、张希兰女士、陈静女士、蔡栋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均认为: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产生依赖,也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同意本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名称:无锡远东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国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59,912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1月6日

经营范围:按贰级标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房屋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子公司

2、名称:无锡远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国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9日

经营范围:按二级企业资质从事物业管理;电影放映;中餐餐饮服务;会展庆典礼仪服务;舞蹈培训服务。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孙公司

3、名称:远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伯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4月7日

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光电技术的研发,微晶玻璃、太阳能及风能配套设备、玻璃增透新材料的开发、研究、制造、销售;玻璃涂膜;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参股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够遵守约定,不存在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交易款项均在短期内结算完毕,无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名称:爱普高分子技术宜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疆

注册资本:人民币344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27日

经营范围:高分子材料(除危险化学品)、电缆用绝缘橡塑材料的技术研发、加工、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参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主要是销售公司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相关的服务,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主要是采购原材料或接受相关服务,向关联人提供租赁主要是厂房租赁。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以协议的方式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交易的价格和条件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和条件的情况,双方按照实际交易数量、实际服务内容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且预计发生金额占公司销售收入的比重很小,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7-039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远东福斯特2016年度

未实现业绩承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5年7月10日,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为: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方式向蔡道国等3名交易对象购买其合计持有江西福斯特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福斯特”)100%股权,交易价格120,000万元。其中:向蔡道国发行52,480,211股、向蔡强发行41,160,950股、向颜秋娥发行9,261,213股,合计发行102,902,374股,对价合计78,000万元。

2015年9月22日,智慧能源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对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并于2015年10月9日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2015年11月23日,智慧能源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691号”《关于核准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蔡道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蔡道国发行52,480,211股股份、向蔡强发行41,160,950股股份、向颜秋娥发行9,261,21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2015年12月2日,福斯特向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递交了办理公司名称变更及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申请,并于2015年12月7日取得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91360900690985870K”的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2016年1月1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向蔡道国等3名交易对方发行102,902,374股股份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情况

(一)业绩承诺

公司在进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交易双方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交易对方蔡道国、蔡强、颜秋娥承诺远东福斯特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9,500万元和13,000万元,上述净利润指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税后净利润的孰低者。

(二)业绩承诺补偿

盈利补偿期间,依照下述方法计算当年应予补偿的股份数量或现金:

在每个利润补偿年度,如果远东福斯特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低于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的净利润,则就其差额部分,由蔡道国、蔡强和颜秋娥(以下简称“承诺方”)优先以持有公司的股份向公司补偿,不足的部分由其以现金补偿。若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实施现金分红的,收到现金分红的补偿义务人应将需补偿股份所对应的现金分红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是: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分红×补偿股份数量。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承诺方应向公司逐年补偿。

(1)若2015年度、2016年度业绩承诺,当期实际净利润数同承诺净利润数之差额超过承诺净利润数的10%(不含10%),当期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截至当期期末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股票发行价格。

如果业绩承诺主体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股份不足补偿,则其应进一步以现金进行补偿,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补偿现金=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股票发行价格。

(2)2017年度未完成约定的业绩承诺期内累计业绩目标(即共计承诺净利润共3亿元), 承诺方应按如下公式进行现金补偿或股权补偿:

2017年度应补偿金额=(截至2017年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2017年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截至2017年末已补偿金额。

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截至2017年度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金额÷本次股票发行价格。

如果业绩承诺主体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股份不足补偿,则其应进一步以现金进行补偿,计算公式为:

2017年度应补偿现金=截至2017年度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金额-2017年度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股票发行价格。

业绩承诺期内承诺方已经赔偿股份或现金的总量不超过本次交易承诺方获得的总对价。承诺方已经补偿的股票或现金,公司均不再退回。

三、2016年度远东福斯特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苏公W[2017]E1351号),远东福斯特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2016年度远东福斯特实现净利润为9,866.64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9,233.94万元,远东福斯特未实现2016年业绩承诺。根据《利润补偿协议》,2016年实际净利润数同承诺净利润数之差额266.06万元,未超过承诺净利润数的10%(不含10%),即950万元,故交易对方蔡道国、蔡强、颜秋娥无需向公司进行利润补偿。

四、远东福斯特未完成2016年度业绩承诺的原因及后续措施

1、远东福斯特未完成2016年度业绩承诺的原因

(1)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

2016年,远东福斯特18650动力电芯的主要大宗原材料价格(三元材料、电解液、铜箔等)与上年同比大幅上涨,从而导致产品成本增加,毛利率与上年同比下降。

(2)行业政策影响

公司于2016年7月进入国家工信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目录,报告期内1-5月份,新能源汽车厂客户存在无法申报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的风险,致使新能源汽车厂客户与公司年初签订的《框架购销合同》实际执行未达预期。

同时,国家工信部颁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四批在报告期内的12月份公告,致使公司为多款车型配套的动力电池组无法在本年度实现销售。

2、针对远东福斯特未达到业绩承诺所采取的措施

(1)开发优质客户,提升产品品质,降低采购成本

远东福斯特于2016年7月入选了工信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获取了与新能源汽车厂商配套的准入资质,有利于其进一步拓展一线车企战略合作。此外,远东福斯特一方面将依托研究院,不断引进更多高精尖的人才加强与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通过工艺优化,降低生产耗材,节约生产成本,提升产品品质;另一方面,远东福斯特将积极开发战略供应商,将采购模式由单独采购调整为供应商开发管理采购模式,以降低采购成本。此外,远东福斯特进一步开展精细化管理、多方面降低运营管理成本。

(2)借助上市公司平台,加快布局新能源汽车运营及服务体系

全力推进远东福斯特年产3G瓦时高能量密度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和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重点提升锂电池产品性能和产能,巩固在18650三元电池细分市场的龙头地位,打造“亚洲锂都-宜春国家锂电产业集群基地”与公司“复合材料锂电池制造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基地”的协同发展,,同时,与一线车企战略合作,通过以锂电池为核心的新能源汽车运营及服务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布局“共享汽车”营运商业模式,打造国内外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

(3)推进资源协同,提升管理能力

公司持续加大对远东福斯特的支持(如资金支持、管理输出等),加强内部子公司间的资源协同,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细分领域的优势。同时,借助公司拥有的丰富的储能行业客户资源及业务布局,远东福斯特还将快速拓展储能领域业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远东福斯特经营情况和业绩实现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7-040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在江苏宜兴远东大道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5日以专人、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蒋国健、汪传斌、吕强、朱柯丁、陈金龙)。会议由监事长蒋国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16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监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监事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7-041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6年底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的通知》规定,2016年末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2016年度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8,584.14万元,核销资产减值准备792.66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和账龄分析,并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2016年度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8,584.14万元,核销资产减值准备792.66万元。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16年度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分别计提坏账准备9,865.61万元和6,115.86万元,共计提坏账准备15,981.48万元(四舍五入)。

存货2016年度计提跌价准备2,018.31万元,其中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分别计提跌价准备161.17万元、2,284.11万元和-426.97万元。

持有待售资产2016年度计提减值准备584.35万元。

2、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实际核销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坏账准备,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91.41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01.25万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16年公司合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8,584.14万元,对2016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18,584.14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2016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2016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合理规避财务风险,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时,本次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