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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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风险提示的公告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4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点提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如公司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查字201701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大股东兼董事黄伟兴、董事黄斌、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费新毅也于同期收到该案的立案通知(调查通知书分别为:苏证调查字2017013号、苏证调查字2017012号、苏证调查字2017011号)。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深圳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如本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4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兴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业绩持续稳定发展的预期,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黄伟兴或其关联人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兴先生或其关联人

黄伟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389,317股,并间接通过无锡天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0,262,941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1%。

2、增持计划

黄伟兴先生或其关联人拟自 2017 年 4 月28日起 6个月内( 2017年 4月 28 日至 2017年 10月 2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400万—800万股。

二、 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业绩持续稳定发展的预期,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拟在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

三、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2、黄伟兴先生或其关联人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3、黄伟兴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黄伟兴及其关联人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4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