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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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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9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张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 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 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的主要变化及其原因: 单位:万元

1. 货币资金余额较期初下降40.1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银行存款减少;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余额较期初下降65.5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远期外汇买卖浮动盈利减少;

3. 应收票据余额较期初增长95.4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由于票据贴现率提高减少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4. 预付账款余额较期初增长28.2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未结算的材料采购款增加;

5. 其他应收款余额较期初下降56.0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期货套期保值及远期外汇买卖的保证金减少;

6. 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期初下降34.8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预缴税款减少;

7. 在建工程余额较期初增长56.9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工程建设项目投入增加;

8. 应付票据余额较期初下降24.8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前期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

9. 应付帐款余额较增长23.2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未到期结算的材料款增加;

(二)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的主要变化及其原因: 单位:万元

1.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2.30%、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63.6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铜加工产品的原材料价格上涨及产品销量增加;

2.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94.2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销量增加导致相关费用增加;

3.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95.0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研发费用、中介费用增加;

4.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44.8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汇兑收益增加;

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507.8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远期外汇买卖浮动盈利增加;

6.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39.0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远期外汇买卖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

7.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894.0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利润增加;

(三)报告期,现金流量表发生变化及其主要原因: 单位:万元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718.1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由于票据贴现率提高减少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153.1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退回远期外汇买卖保证金及期货套期保值保证金;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为银行借款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到期失效

2015年12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了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议案。2015年12月31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公司债券事项。公司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制作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报告》(海股[2015]39号)等相关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

2016年3月22日,深交所预审核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2016年3月25日,证监会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申请,并出具了《关于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取得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批复后,公司为控制财务费用,争取较低的融资成本,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利率变动情况,积极开展发行准备工作,并会同主承销商向潜在投资者进行推介。但截止批复到期日,债券发行市场发行公司债券的综合融资成本较高,不能有效实现降低财务费用之目的。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批复有效期内不实施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该批复到期失效。

2、公司收购Luvata Group下属三家公司

2016年12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Luvata Group下属三家公司的议案》。公司与Luvata Holding B.V.、Luvata Espoo Oy及Luvata Hong Kong Limited签署了《Share and Assets 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以下简称“股权与资产出售及购买协议”或“协议”),公司将收购诺而达铜管(中山)有限公司、诺而达奥托铜业(中山)有限公司及Luvata Heating Cooling Technologies (Thailand) Ltd.三家公司100%股权及与铜管业务相关的商标权和专利等知识产权。初始交易金额为8,625万欧元,最终交易金额以交割后的最终现金净额、最终债务净额以及最终运营资本净额调整后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进展。协议签署后公司就本次交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递交经营者集中申报材料,2017年4月19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出具的《审查决定通知》(商反垄审查函[2017]第23号),“对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诺而达集团部分业务案不予禁止”。

3、公司与金龙股份继续开展委托加工业务

2015年11月16日,公司与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股份”)签署《关于委托加工等事宜之协议》及附属协议,公司与金龙股份下属重庆龙煜精密铜管有限公司、广东龙丰精密铜管有限公司、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委托加工业务。在原协议到期后,公司与金龙股份就继续开展委托加工业务经协商达成一致,金龙股份下属江苏仓环铜业股份限公司、金龙铜管(美国)股份有限公司(GD Copper(USA)Inc.)、金龙(墨西哥)有限责任公司(GD Affiliates, S. DE R.L. DE C.V.)后续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排他性的委托加工。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