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7版)

2、2016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审核并确认了《关于确认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审核并确认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201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确认了公司《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4、201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16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核并确认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可解锁的议案》;

6、2016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核并确认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相关治理规定,遵守重大事项审议程序,有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运作规范;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也未发现其有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公司财务,并认真审核了各定期报告。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会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允的。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定向发行股票事项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也没有造成公司资产的损失。

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公平合理,监事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内部控制的评价情况。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较为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是比较健全和完善的,能够合理保证公司业务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执行效果也基本达到预期。

报告期的审计情况。报告期公司财务报告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17-55号

债券代码:112281 债券简称:15中洲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 2016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5月 19日(星期五)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5月1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5月18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5月19日下午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39层391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17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17-48号、2017-50号、2017-51号、2017-52号公告。

三、议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17年 5月18日上午 9:00-12:00 和下午 13:30-5:30。

会务联系人:陈颖电子邮箱:chenying@zztzkg.com

联系电话:0755-88393605传 真:0755-88393600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39层董事会办公室。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如下列所示。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2。

2.投票简称:中洲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份性质:委托人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中均无 “√”或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注2:委托人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及公章):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7-60号

债券代码:112281 债券简称:15中洲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核定公司2017年度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拟同意公司于2017年度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7亿元及港币120亿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涉及的全资子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额度分配情况

2、上述担保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3、上述担保的担保种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及定金,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担保期限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4、上述担保包含以下情况: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2)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以后的担保;

(3)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的担保;

(4)被担保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5、上述担保额度计划的有效期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在满足监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被担保对象使用。

7、上述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具体担保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在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香江置业有限公司

(1)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百花五路长源楼四楼F室

(2) 法人代表:林长青

(3)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4)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上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打字复印、会议及展览展示策划、票务代售;干洗衣服代收,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 住宿,餐饮服务,美容美体,经营健身房,经营游泳池,旅游业务。

(5)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6)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深圳市香江置业有限公司的总资产306,721万元,净资产95,122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32,154万元、净利润-1,841万元。

2、深圳市长城物流有限公司

(1)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岗北路笋岗库一区

(2) 法人代表:尹善峰

(3) 注册资本: 15,000万

(4)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仓储及库房的租赁,公路货运,货物仓储,装卸搬运(限搬运装卸本单位货物);购销建筑装饰材料;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造价与评估(不含限制类项目);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

(5)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 9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洲资本有限公司持有其 1%股权。

(6)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深圳市长城物流有限公司的总资产212,032万元,净资产6,975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480万元。

3、深圳中洲圣廷苑酒店有限公司

(1)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长兴大厦

(2) 法人代表:尹善峰

(3) 注册资本: 7,500万元

(4)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物业服务;汽车美容(由分支机构经营);经营、管理长盛大厦世纪楼的酒店业务(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酒店业务,包括客房、中西餐厅、商务中心、游泳池及内供小商场、美容美发、花店、网球场、会议厅业务、桑拿按摩、机动车停放服务、卡拉ok、歌舞厅(凭相关许可证经营)

(5)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9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洲资本有限公司持有其5%股权。

(6)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深圳圣廷苑酒店有限公司的总资产39,960万元,净资产16,816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8,759万元、净利润879万元。

4、青岛市联顺地产有限公司

(1) 注册地址:青岛胶州市香港路1号少海发展管理处A座二楼201室

(2) 法人代表:尹善峰

(3) 注册资本:1,000万

(4)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贵、稀有金属)批发、零售。 (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5)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6)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青岛市联顺地产有限公司的总资产72,103万元,净资产-1,205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057万元。

5、青岛市旺洲置业有限公司

(1) 注册地址:青岛胶州市香港路与正阳路交界处少海新城服务楼B座1楼101室

(2) 法人代表:尹善峰

(3) 注册资本:1,000万

(4)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租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商品房销售与代理,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5)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6)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青岛市旺洲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32,696万元,净资产-294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71万元。

6、成都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

(1)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久北巷139号附46号

(2) 法人代表:尹善峰

(3) 注册资本: 5,000万

(4)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经营)。

(5)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 8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洲资本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长城物流有限公司持有其5%股权。

(6)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成都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总资产353,033万元,净资产110,790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6,319万元、净利润1,144万元。

7、上海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

(1)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86号15(03-15)室

(2) 法人代表:尹善峰

(3) 注册资本:15,000万

(4)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室内装潢;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木材,钢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中保盈泰(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49%股权。

(6)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海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总资产333,655万元,净资产76,432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55,689万元、净利润11,883万元。

8、惠州中洲置业有限公司

(1) 注册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金山大道8号央筑花园36栋

(2) 法人代表:林长青

(3) 注册资本:100万

(4)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审批),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国内贸易,餐饮服务。

(5)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惠州中洲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278,105万元,净资产33,573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21,945万元、净利润19,492万元。

9、深圳市中洲地产有限公司

(1)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A座40层

(2) 法人代表:尹善峰

(3) 注册资本:20,000万

(4)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与经营;工程造价与评估;房产租赁。

(5)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深圳市中洲地产有限公司总资产309,086万元,净资产9,787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58,648万元、净利润1,583万元。

10、广州市中洲置地有限公司

(1) 成立时间:2016年9月21日

(2)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号3803房

(3) 法人代表:尹善峰

(4) 注册资本:5,000万

(5)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6)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州市中洲置地有限公司为新成立公司,尚未开展任何实际经营活动。

11、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Centralcon Investment Holding(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

(1) 注册地址:Suites 1403-10, 14/F, Dah Sing Financial Centre,108 Gloucester Road, Wanchai, Hong Kong

(2) 法人代表:姚日波

(3) 注册资本: 1万港币

(4)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5)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6)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总资产港币238,780万元,净资产港币-1,681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港币-5,017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满足项目开发及融资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767,269.87万元,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30.38%,不存在公司对外部公司提供担保或子公司对外部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