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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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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古少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武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温武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说明

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2016年2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结合公司自身具体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1月30日、2016年2月20日分别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年4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287号)。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工作于2016年8月19日开始,并已于2016年8月22日完成发行。本期债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票面利率为7.00%,起息日为2016年8月19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核准范围,本次公司债券剩余部分将择机发行。

2、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

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2016年5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西藏东方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古少明、李素玉、古少波、古朴、古少扬共计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不超过209,976,645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7,798.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是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将有助于公司提升营运能力,满足规模扩张及项目实施所需的营运资金需求,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

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2016年5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西藏东方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古少明、李素玉、古少波、古朴、古少扬共计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不超过209,976,645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7,798.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是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将有助于公司提升营运能力,满足规模扩张及项目实施所需的营运资金需求,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

公司于2016年6月6日向中国证监会递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于2016年6月8日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7月14日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1398号),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于2016年8月8日向中国证监会递交延期回复的申请报告,申请延期至2016年9月12日前对反馈意见做出回复。

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8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公告。

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398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要求就有关问题作出进一步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于2017年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17年1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公告。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 2017年2月22日对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3、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说明

公司于2015年4月26日、2015年5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在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4月28日、2015年5月20日分别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61号)批复, 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公司债券。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关于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公司尚未发行。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古少波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公告编号:2017-03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7年1-3月份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概况 (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新签订单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金额及已中标尚未签约订单金额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仅供各位投资者参考,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二、重大项目对应合同金额、工期安排、工程进度、收入确认情况、结算情况及收款情况。

注: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仅供各位投资者参考,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三、重大项目是否存在重大变化情况说明。

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重大项目未存在有需要说明的重大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0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