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蒋晓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兰小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德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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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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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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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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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10月8日,尖峰药业与北京慧宝源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桂林商源植物制品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尖峰药业拟以增资及股权转让的方式成为北京慧宝源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并以北京慧宝源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平台开展新药研发、药品生产经营业务的合作。2017 年2月28日,有关各方签订了《关于北京慧宝源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和股权转让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尖峰药业已于2017年4月10日支付了第一期出资款8,000万元。详见公司2016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 2016-031《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2017年3月1日,临2017-003《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蒋晓萌
日期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0
债券简称:13尖峰01 债券代码:122227
债券简称:13尖峰02 债券代码:12234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1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因公司目前涉及医药制造行业,现将公司2017年1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分行业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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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分产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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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分地区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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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地区分布以公司所在地划分。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公司代码:600668 公司简称:尖峰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