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112022 公告编号:2017-033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10南玻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5月2日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1日~2017年5月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③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④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
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⑥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琳女士
⑦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①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0人,代表股份601,743,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9.00%。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8人,代表股份541,676,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6.10%。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2人,代表股份60,067,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8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代表94人,代表股份82,250,5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6%。
②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1人,代表股份483,723,6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3.31%。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452,021,2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1.78%。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7人,代表股份31,702,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53%。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46人,代表股份23,782,7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5%。
③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49人,代表股份118,019,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9%。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4人,代表股份89,655,2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32%。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28,364,7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72%。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48人,代表股份58,467,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82%。
④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确定陈琳女士、王健先生、叶伟青女士、程细宝女士、潘永红先生、张金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①陈琳女士得票数595,938,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04%,其中,B股投票数55,526,88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44%;中小股东投票数76,445,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94%。
②王健先生得票数596,846,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19%,其中,B股投票数56,435,18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95%;中小股东投票数77,353,6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4.05%。
③叶伟青女士得票数595,988,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04%,其中,B股投票数55,576,88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2%;中小股东投票数76,495,3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00%。
④程细宝女士得票数596,846,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19%,其中,B股投票数56,435,18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95%;中小股东投票数77,353,6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4.05%。
⑤潘永红先生得票数597,498,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29%,其中,B股投票数56,435,18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95%;中小股东投票数78,005,1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4.84%。
⑥张金顺先生得票数596,846,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19%,其中,B股投票数56,435,18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95%;中小股东投票数77,353,6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4.05%。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确定靳庆军先生、詹伟哉先生、朱桂龙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①靳庆军先生得票数599,310,6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0%,其中,B股投票数58,828,726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94%;中小股东投票数79,817,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04%。
②詹伟哉先生得票数599,3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0%,其中,B股投票数58,828,726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94%;中小股东投票数79,830,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06%。
③朱桂龙先生得票数599,385,6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1%,其中,B股投票数58,878,726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02%;中小股东投票数79,892,5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13%。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张宛东女士、李新军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表决结果为:
①张宛东女士得票数600,034,6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2%,其中,B股投票数59,527,724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10%;中小股东投票数80,541,5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92%。
②李新军先生得票数599,175,5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7%,其中,B股投票数58,669,424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67%;中小股东投票数79,682,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88%。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17年4月14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彦忠、龚紫彬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南玻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2 公告编号:2017-034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10南玻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5月2日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独立董事靳庆军通过电话会议系统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董事王健因出差,委托董事陈琳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陈琳以9票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组成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为保证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正常履行相关职责,确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陈琳
组成人员:陈琳、靳庆军、叶伟青、潘永红、王健;
2、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詹伟哉
组成人员:詹伟哉、朱桂龙、靳庆军、陈琳、程细宝
3、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靳庆军
组成人员:靳庆军、朱桂龙、詹伟哉、陈琳、王健;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朱桂龙
组成人员:朱桂龙、詹伟哉、靳庆军、陈琳、潘永红。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聘任潘永红先生为南玻集团首席执行官(CEO)。同时,聘任卢文辉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李卫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议董事会聘任杨昕宇先生为南玻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待任命生效后,董事长陈琳女士将不再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根据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新任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联系电话: (86) 755-26860666
电子邮箱: securities@csgholding.com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潘永红 :男,48 岁,硕士。历任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
现任公司首席执行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卢文辉:男,54 岁,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浮法玻璃事业部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兼工程及汽车玻璃事业部总经理、总经济师兼企业营运部经理、太阳能事业部副总裁、本公司副总裁兼精细玻璃事业部总裁,深圳南玻显示器件科技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公司常务副总裁。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李卫南:男,55 岁,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本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运营部经理,本公司总裁助理兼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截至目前,李卫南先生持有“南玻 A”股份 300,000 股。
杨昕宇:男,37岁,博士,历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证券部顾问,泓华国际医疗控股有限公司法务风控总监、董事长助理。现任本公司助理总裁,审计部及投资者关系部总监。截至目前,杨昕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杨昕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以上人员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2 公告编号:2017-035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10南玻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5月2日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赵鹏因出差委托监事张宛东出席并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选举的方式,审议了《关于第八届监事会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张宛东女士以3票当选为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