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1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股股票于2017年4月28日、5月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于2017年4月28日、5月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截止本公告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发现东方财富网股吧中有涉及到“新日电动车投资四十亿元在无锡建设新能源汽车项目”等内容,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该项目的投资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投资的新日(无锡)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亦未参与对该项目的投资事宜。除此事外,暂无其他影响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事件。
三、公司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事项外,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制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