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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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5-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17-036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经公司全体董事同意,于2017年5月1日下午17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号健康智谷9号楼三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11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俞熔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行政许可项目审查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俞熔先生、郭美玲女士、徐可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

由于商务部关于反垄断的调查工作结束并已下发《商务部行政处罚告知书》(商法函【2017】193号)且公司全资子公司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出具函件,确认接受商务部的行政处罚。鉴于此,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行政许可项目审查的公告》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法律顾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俞熔先生、郭美玲女士、徐可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

公司原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元律所”)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律师,现由于天元律所自身原因,无法作为专项法律顾问继续为公司提供服务,为保证公司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元律所友好协商后确定,终止与天元律所的合作协议,另行聘请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担任本项目的公司律师,出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关于变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法律顾问的公告》及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文件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七年五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17-037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

由于上述申请需要按程序履行商务部关于反垄断的审查工作,按正常的流程还需要一定的审核时间,鉴于所需时间将超过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回复中规定的时间限制(10月20日),因此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暂时中止审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2016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12月22日核准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61537号),同意公司上述申请。

2017年4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收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出具的《商务部行政处罚告知书》(商法函[2017]193号)。

鉴于商务部已下发《商务部行政处罚告知书》,且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接受商务部行政处罚的函件,经公司于2017年5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行政许可项目审查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了此次表决。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核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七年五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公告编号:2017-038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元律所”)担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现由于天元律所自身原因,无法作为专项法律顾问继续为公司提供服务,为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元律所友好协商后确定,终止与天元律所的合作协议,另行聘请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担任该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本次交易的法律意见书等文件。本次变更法律顾问事项已于2017年5月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七年五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公告编号:2017-039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年健康”、“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参与投资上海健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健亿投资”或“并购基金”)并与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亿资管”)、丝路华创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路华创管理”)、丝路华创资本(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路华创资本”)、上海天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亿投资”)、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金汇证券”)、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投”)签订《关于上海健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该并购基金主要投资“美兆”品牌体检中心。

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4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31)。

近日,该并购基金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其颁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MA1G30UR1L),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上海健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号9幢31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丝路华创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俞熔)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8日

合伙期限:2015年12月18日日至2035年12月17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及其认缴情况: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七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