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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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5-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7-028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6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4月10日,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7日—2017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7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第一次投票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日。

7. 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

5. 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8.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制定〈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具体明确。上述议案均已经2017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六、七、九、十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议案十一属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出席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登记时间:2017年5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3. 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宋帆 郑丽

联系电话:(0724)8706677 (0724)8706679

传 真: (0724) 8706679

邮政编码:448000

4. 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2”,投票简称为“洋丰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若本人(单位)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