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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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2017-05-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嘉宝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0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2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于2017年4月29日发布《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号),因在该公告中未提供《授权委托书》,现补充提供,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公司于2017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中所述的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5月12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305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2日

至2017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特此公告。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