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
问询函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7-48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正药业”)于2017年4月25日、4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461号)、《关于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47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目前尚有个别问题的回复需进一步补充与完善,暂无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时间内回复全部问询。因此,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最迟不晚于2017年5月8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并发布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