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指导意见及我公司对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协商,并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我公司决定自2017年5月4日起对泰信先行策略混合(代码:290002)、泰信优质生活混合(代码:290004)、泰信中证200(代码:290010)、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代码:290011)、泰信现代服务业混合(代码:290014)持有的山东黄金(代码:600547)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待上述股票的交易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