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7-058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9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中环世贸中心C座6层601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9日
至2017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7 年4 月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7 年4 月8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5 月6日下午 17:00 前
(二)会议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中环世贸中心C座6层601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出席(凭身份证明、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除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效证件于 2017 年5 月6日下午 17:00 之前到本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7 年5月6日下午 17:00之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且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中环世贸中心C座6层601
联系单位: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献杰
联系电话:010-85670030
电子信箱:baichuandsh@163.com
(二)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